朱晓喆 马强:证券服务机构部分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与效果展开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证券服务机构并非要对全部损害承担连带责任,而仅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也有个别学者不赞成连带责任,认为除非证券服务机构故意,否则应按照其过错大小承担补充责任。这种观点后来得到司法实践的部分肯认,并反映在2007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
违规信息披露之七:违规信披的法律责任及程序衔接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22年公布)相关规定,当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了虚假陈述行为且存在过错,虚假陈述内容具有重大性且与投资者交易损失存在因果关系时,投资者有权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及其佣金和印花税。值得注意的是,根据...
全国首例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证券侵权案件 | 上海高院
对证券操纵行为进行立体追责时,操纵行为人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行政处罚、刑事罚没款和民事赔偿金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关键词证券操纵/民事赔偿优先/损失认定案例撰写人肖凯,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原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竹莺,原上海金融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副庭...
杭峻如 朱旖|证券服务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认定的司法实践反思与...
即在故意与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证券服务机构应承担连带责任,而在一般过失的情况下,则应当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再综合过错与原因力大小确定具体的责任范围。引言随着行政处罚前置程序的实质取消和代表人诉讼机制的适用,我国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数量日益增加、索赔规模不断扩大,证券服务机构被追究并承担高额赔偿责任...
证券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认定及计算
一、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认定(是否应当赔偿?)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认定是解决是否应当赔偿的第一步,结合了证券法以及民法中的侵权责任的法律理论和基础,有着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举证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等特点,本部分结合目前法律的规定对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认定进行梳理,以期为实务中去认识证券虚假陈述...
使用出借的证券账户遭证监会处罚,案例析法 | 北京市检三分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章建平、方德基借用及出借证券账户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新财观丨注册制下 证券公司在信披中的责任边界与体系完善的“位...
在早期证券虚假陈述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认定“难舍难分”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民事责任的认定以监管层面的行政责任为前提或依据。究其原因在于:第一,投资者受制于“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若无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投资者一般很难获取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虚假陈述...
律师提示:出借、使用他人证券、期货账户均违法,可能面临处罚
律师提示:出借自己或借用他人的证券或期货账户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的行为,可能导致被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该行为会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并可能给社会带来危害。出借证券账户还极易导致民事纠纷和财产损失,夸大了金融市场风险...
从严监管证券帐户出借值得肯定
出借证券帐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注定会付出代价。对此,《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违规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该条款也说明,对出借证券帐户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事实上,因出借自己的证券帐户或借用他人...
CPA大讲堂详解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在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进行剖析时,李晓敏重点阐释了证券虚假陈述中的民事责任。所谓证券虚假陈述主要包括三类:一是虚假记载,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中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不实记载,或者对其他重要信息作出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描述;二是误导性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隐瞒了与之相关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