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侵占物进行抵押贷款、逾期不还贷行为的定性
潘勇私自取走还贷剩余款的行为,究其实质是以侵害他人物权的形式实现自己的债权,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不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被告人潘勇的刑事责任。(二)被告人潘勇在贷款行为中提供了“真实的”抵押担保,虽隐瞒了抵押物的非法性质,但银行方并不会因之遭受实际的经济损失,根据刑法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不应也不宜在追究其...
法官说法丨在涉嫌犯罪的民间借贷合同中,担保人还需承担担保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对涉嫌犯罪的民间借贷合同效力及担保人民事责任进行了规定,借贷行为涉嫌或构成犯罪,所涉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突出了对权利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一方有违法行为的一面涉嫌了刑事犯罪,是其单方行为引发的另一法律关系即...
法库法院打击拒执丨舅舅债务外甥担保 转移财产 险担刑责
庞某表示,该车虽登记在其名下,但实际是舅舅于某的,自己同意如舅舅在宽限期内未履行相关责任可依法对该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并自愿以个人财产对于某的履行义务提供担保。工资卡金蝉脱壳宽限期过后,于某仍未履行,法院将车辆拍卖处置,但拍卖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法官冻结了担保人庞某发放工资...
提供担保涉非法集资案件:事前没有共谋的,不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在案证据不能证明集资活动的担保人,就非法集资行为或为非法集资提供担保的行为,与集资人员在事前有过共谋,担保人不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案情简介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凌燕作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其丈夫马某某开设的B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下给与其担保,并将其...
刑民交叉 | 闭环双重欺诈行为的司法认定——以贷款担保双重欺诈为例
同时外观上也形成两个民事法律关系,即行为人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关系和行为人与担保人的合同关系,不过在这种民事合同关系中一方当事人欺骗了相对人。如何解读这种互为表里的刑、民法律关系,以往占据支配地位的观点是,如果行为人构成犯罪,那么民事合同就归于无效,也就是说行为人如果承担了刑事责任就不会再依合同承担民事...
哈尔滨一起担保纠纷引发多重争议,省高院惊现“阴阳裁决”
2017年12月20日徐庆莲被刑事拘留(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2018年1月26日,在其被拘留的第37天,道里区公安分局和检察院有关人员找到龙马公司负责人,称如提供担保可以免除和减轻徐庆莲的刑事责任,要求龙马公司与史玉清签订《担保协议书》。内容为:一、徐庆莲欠史玉清870万元(其中760万元认定为民间借贷,110万元认定为诈骗);二、龙马...
如何认定诈骗犯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所以,二审法院认定时代企划所对用于单位消费性支出的50余万元部分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妥当的。(三)对于时代企划所的诈骗行为,应当适用1997年修订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合同诈骗罪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量刑幅度内追究被告人黄志奋个人的刑事责任首先,50余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依照1996年解释及1979年刑法规定,其具体...
拒不履行,王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云阳法院启动程序,移交线索,正式提起追究被执行人王某拒不执行判决义务刑事责任法定程序。据悉,该案现已立案侦查,等待王某的或将是无尽的悔恨。云阳法院在执行张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王某在云阳县南溪司法所的楼栋有两间门市,未办理产权证且处于空置状态。首次执行期间,张某、王某达成和解协议,...
重磅!九民纪要,法院认定职业放贷的最全标准(附详细裁判规则
据此,主张证明出借人存在职业放贷、非法放贷行为,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以免支付利息。此外,如果出借人还实施暴力催债、非法拘禁以及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2.对担保人而言,在提供担保时,要特别注意借款合同的真伪、担保合同或者担保条款约定怎样的担保类型、是否存在加重担保责任以及是否存在侵害担保...
周光权:担保真实足额与骗取贷款罪的界限
应当说,本案10名被告人(被告单位)的行为均具有行政违法性,但骗取贷款的行为并未达到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再审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严格依照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对骗取贷款罪等作出部分改判。上述两起再审案件都涉及企业融资过程中实施一定程度的欺骗行为,但均存在抵押担保的情形。对此,理论上有观点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