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决议纠纷的类案裁判规则
首先,公司法尊重公司自治,公司内部法律关系原则上由公司自治机制调整,司法机关原则上不介入公司内部事务;其次,佳动力公司的章程中未对董事会解聘公司经理的职权作出限制,并未规定董事会解聘公司经理必须要有一定原因,该章程内容未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因此佳动力公司董事会可以行使公司童程赋予的权力作出解...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7问7答
如果股东转让的是尚未到出资期限的未实缴出资股权的,由新股东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原股东对该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如果转让的是出资期限已到但未实缴出资的股权的,新股东和原股东对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新股东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到期但未实缴情形的,仍由原股东承担实缴出资义务。6已完成实缴的一人公司...
新公司法视域下股权变动效力的认定及争议解决
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进行了重点规范,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增加了公司的变更登记义务,第八十六条明确规定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对此,新公司法是否明确了股东名册在股权变动中的设权性作用,能否厘清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与股权变动效力之间的关系,进而解决一股多卖的股权归属等问...
京都释法 | 浅谈新《公司法》对瑕疵股权转让时股东责任承担的规定...
根据旧规可知,公司或者债权人要求受让人承担瑕疵股权转让责任,需先证明受让人对瑕疵股权转让主观上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反观新规,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受让人对瑕疵股权转让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受让人自证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瑕疵出资”。由此可见,本次修法后,针对瑕疵股权转让,举证责任已实现“从公司或债权...
家润多成IPO重启第三股_网易财经
"投资者关系管理"属于上市公司战略管理的范畴,它涉及金融、大众传播、市场营销等专业,旨在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促进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理念的推广将有助于国内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谢谢!情景对话请问陈学文:贵公司如何充分...
《新〈公司法〉实施要点问答66条》之五:股东权利及股权转让制度篇
4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时,受让人何时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在股权转让中具有重要法律地位,股权转让应当通知公司(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股东名册变更是股权受让人取得股权的充分条件,也是股东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凭证,公司应当在知晓股权转让事实后,及时变更股东名册。当公司完成变更股东名册行为时,意味着公司已经承认受让...
关于新公司法下股东出资责任承担,法官这样说
股东出资义务的法定性股东出资责任的逻辑起点是股东出资义务。股东出资义务是指,股东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构成了公司独立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既是一种约定义务,也是一种法定义务。
...丨股权转让方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一人公司股东何时需要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最终,因某实业公司同时符合两种责任承担情形,故应以连带方式对中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官评析在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中探讨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问题,应当从两个不同角度来分析:其一是现行公司法规定下所确立的由一人公司股东自证财产独立的制度;其二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
...新公司法“六类连带责任”:股东、实控人、董监高、股权转受人...
第一类:股东、发起人的连带责任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