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人民法院:无证驾驶出事故,保险责任如何承担?
另因胡某系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后,依法可以向胡某追偿,为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胡某同意在相互折抵损失后对张某的剩余损失3万余元由其自行承担,并当庭向张某全额支付。法官说法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和社会公益性,其设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 保险公司赔不赔?能否追偿?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本案中,被告钱某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原告某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了赔偿,故原告向被告钱某追偿,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钱某限期内向原告...
【机制创新】“滥用执行异议”怎么破?继续执行责任保险来化解
继续执行责任保险“继续执行责任保险”是申请执行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承诺若因申请人继续执行请求错误给案外人造成损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由申请执行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申请执行人未予赔偿的,保险公司根据继续执行责任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法院依法审核后,可在执行异议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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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责任期间为一年,在交强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都以交强险对应的责任限额为承担的最高赔偿限额,当一次保险事故赔偿达到总责任限额或者某个分项赔偿限额后,交强险合同仍然有效,下一次保险事故赔偿仍在责任限额内重新计算。根据《道...
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死因属于责任免除为由拒绝赔偿是否合理?
故被告抗辩张某的死亡属于《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综上所述,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张某向被告投保了《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并签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的行为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之间形成了人身保险合同...
...业内:消费者投保时应多关注保险合同中的责任、期限、费率等细节
9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辽宁分局发布4张罚单,华夏人寿北京电销中心、富德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罚(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具体来看,富德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罚款人民币21万元;时任富德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贾书魁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华夏人寿北京电话销售中心因存在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
车祸出院后远期死亡,保险怎么赔?
法院认为,交强险责任是一种法定赔偿责任,其赔偿的范围、标准、免责事由等均由法律予以强制性规定,而我国交强险立法以及保险法并未规定在确定保险责任时应依据受害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作相应扣减,保险公司的免责、减责事由也无此约定。交强险责任因果关系的重点在于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只要可以认定交通事故...
【以案普法】电子保险合同不能仅采取设置勾选、弹窗等方式主张...
尽到提示义务或者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对于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仅以采取了设置勾选、弹窗等方式为由主张其已经履行提示义务或者说明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险公司主张已就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告知义务的,应举证证明在电子投保流程中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
【小案件大道理】肇事者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吗?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典型案例】如何理解保险免责条款中的“故意行为”?
而保险公司并无证据证明行为人故意造成事故发生,因此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官说法保险合同属于典型的格式合同,根据民法典及保险法相关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交通事故案件中,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