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联合体一方有权单独诉要工程款
在此情况下,如果发包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联合体任意一方都有权依据合同向发包方主张工程款。联合体一方通过诉讼取得相应工程款后应当按照联合体双方签订的内部协议向联合体另一方支付相应比例的款项。除此以外,还应关注联合体施工合同中关于款项支付安排的约定,如果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联合体两方分别向发包方收取相应工程...
案例|联合体中的一方可以将合同再次分包吗?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标办公室主任刘阳认为,从法律关于联合体的规定来说,不允许联合体内部再次进行合同分包。本案例中,A、B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投标,然后联合体成员中的B供应商将自己承担的三个软件系统开发任务全部外包,是不符合要求的。依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原告依据反垄断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作出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起诉仅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被告的特定行为构成垄断,而不请求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三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此,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不成立,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方当事人拒不按照前款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3种情形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此,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不成立,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方当事人拒不按照前款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上海律协最新发布:(试行)律师办理国有公司招投标合规业务操作指引...
2.1律师审查国有公司招投标活动合规性,除了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一般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外,还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应当关注针对国有公司招标投标活动的特殊规定,例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8.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乙方的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20%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由未按时支付的乙方成员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照延迟...
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第二种观点认为,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可以视为预约成立,只有当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后,本约才成立。而双方当事人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属于预约中的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如果违反该预约的约定,仍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三种观点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
工程总承包联合体十大法律问题解析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联合体之间无需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应当在招标投标时即予以做出明确的约定,而不能在中标后,再签订有关协议予以免除连带责任,否则,该约定涉嫌改变了招标投标实质性内容而无效。四、联合体的行政处罚责任承担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联合体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是否应“责任连带”作出明确规定。同时...
建纬观点 | 设计-施工联合体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十大法律问题浅析
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后中标工程,应当共同与业主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并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工程总承包合同内容应覆盖联合体成员的全部工作内容。如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中标后由牵头人与业主签订合同,或者联合体中标后一方授权另一方代表联合体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依据该分工约定或授权,联合体一方与业主的签订的工程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