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制“地沟油”销售给顾客 四川绵竹7名火锅店从业人员被判刑并...
经绵竹市人民法院判决,马某等7名被告人因生产、销售“地沟油”,分别被依法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并适用禁止令。同时判决七名刑事附带民事被告承担“地沟油”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并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节约成本熬制“老油”7名被告被判刑并处罚金据悉,被告人马某某...
餐馆“地沟油”案办理启示:固定证据,及时移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2]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杨某等四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经法制审核和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法律规定
2018年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注意是否存在因食品安全犯罪被禁止从业的罪犯从事食品行业工作的情况。对于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其他刑罚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三十...
吃完火锅剩下的油,过滤回收卖给下一桌!还有人说口水油才好吃?
我国针对地沟油犯罪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办公厅、各省市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桌、加强地沟油整治、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等系列的意见和通知,同时,我国刑法对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也明确列出相关刑罚。当然,也有专家提出,行政监管部门应成为公共秩序的首要维...
火锅店使用“地沟油” 店老板被判刑并承担民事责任
鉴于二被告已经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同时为兼顾执行效果,人民法院积极与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二被告多次沟通,通过惩罚性赔偿金、公开道歉、制作宣传节目等多种形式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既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违法者承担了法律责任,也为经营者改善经营管理,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更好地发展起到司法引领...
店老板用地沟油烤鱼获刑 法院责令其承担十倍赔偿
最终,办案检察官打破僵局,综合调查证据,锁定销售地沟油金额,让犯罪嫌疑人在负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惩罚性赔偿金32.4万余元(www.e993.com)2024年9月22日。用地沟油制作烤鱼2022年5月10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烤鱼店进行日常现场检查中发现,其库房内进门处靠右侧有一桶棕黑色的油脂,库房最里侧发现有一个铝制桶,桶内装满食物...
制售地沟油的行为有多严重?法律界人士:最高可判死刑
第一,执法部门要从思想意识层面高度重视地沟油的危害和问题,深入推进地沟油治理工作;第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严格监管流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第三,对于制售地沟油的行为,要从严从重打击,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和警示指引功能,最大限度压缩此类违法犯罪的生...
新型“地沟油”犯罪的辩护方法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身体健康。我国的立法和司法机关对于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问题,一向是高度重视、严厉打击。尤其是在“地沟油”犯罪领域,司法机关的打击力度是最大的,也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在办理“地沟油”犯罪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对与“地沟油”有关的法律规范、大量的判例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在...
宁波鄞州法院:提炼使用“口水油”属于“地沟油”犯罪
因两被告人在学校周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了包括众多未成年人在内的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负刑事责任外,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鉴于两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2020年9月16日,鄞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老杨有期徒刑八个月...
宁波鄞州法院:提炼使用“口水油”属于“地沟油”犯罪
就本案而言,人民法院对于提炼并使用“口水油”的行为定性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在刑罚适用上也充分考虑了具体情节以及惩治食品安全犯罪的现实需要,彰显了人民法院对于食品安全刑事司法保护的责任和担当。第一,提炼并使用“口水油”加工食品用于出售的行为定性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依据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