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货车与电动车碰撞 致3人死亡 超标电动车引发责任争议
一名男子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事故中涉及的生产商、销售商、雇主以及肇事者责任归属成为焦点。2023年12月,王某在某经销处工作时,驾驶店内电动自行车送货,与同向步行的石某相撞,造成石某颅脑损伤死亡。市交通警察支队让胡路大队认定王某负全责。石某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共计170万...
关于加强超标电动二、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
二、禁止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禁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超标电动车。违法生产、销售、改装、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由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对本通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进行临时备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临时备案标识。对已取得白底红字超标电动自行...
让法说30期:一起超标“电动自行车”肇事亡人案,究竟由谁来担责?
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某经销处与王某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王某在按照经销处指派送酒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石某死亡,应对石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关于产品质量责任,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定》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55kg,本案电动二轮车产品合格证参数上标明...
男子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肇事亡人,多方担责!
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的重量、速度等有明确的规定,驾驶不符合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将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厂家也会因此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选择符合标准的合格电动车,注意出行安全,切勿违反交通法规。也提醒电动自行车生产...
执槌者·315特辑 | 驾驶“超标”电动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能拒赔吗?
发生事故后“超标”电动车往往被认定属于机动车范畴随后进行事故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能否以此作为免责理由拒绝赔偿呢?案情回顾2022年3月28日,小刚通过公司,在R公司处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约定意外身故与意外残疾共用保额10万元。
关注!超标电动车出事故产销商被判赔25万
关注!#超标电动车出事故产销商被判赔25万#此前,江苏的许某某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辆电动车,许某某的母亲赵某驾驶该辆电动车搭载着丈夫许某出行时,与刘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和许某受伤,后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www.e993.com)2024年10月31日。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赵某承担次要责任,许某无责任。事后,交警部门...
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责任在谁?切勿网购“超标”大功率电池
7月28日,东莞消防部门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石碣镇某商铺发生电动车火灾。消防员随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很快将明火扑灭,事故无人员伤亡。经调取公共场所画面,消防员发现当天凌晨5时14分许,电动车车主将车辆违规停放至店铺前,并利用店铺里的移动充电宝对车辆进行“飞线充电”,且在充电期间离开现场。7时57分许,电动...
电动车?机动车?赔偿责任大不同
故对于未投保交强险的超标电动车或其他车辆,发生事故后经鉴定确认为机动车,投保义务人亦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大小进行分担。张某未投保交强险即上路行驶并导致他人损害,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张某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于法有据。保险公司上诉主张张某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涉电动自行车6种判罚案例,责任这样划分
切勿在住宅内(含楼内、室内)停放充电;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内的走廊、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严禁在上述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不要购买和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要违规改装电池或购买二手电池;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以防造成充电设施过热、短路等故障,进而引发火灾事故。
九号电动车近期起火事故频发 上月曾被市场监管总局通报
7月以来,知名电动自行车品牌“九号”接连出现在上海、重庆、河南、安徽、江西、湖北等省份消防部门的电动车火灾通报案例中,引发了消费者对上市公司九号公司(689009)产品质量的关注。7月31日,阜阳消防(安徽阜阳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一起九号电动车起火事故。通报显示,7月31日凌晨,阜阳市颍州区市医院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