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解除纠纷的类案裁判规则(三)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首先,根据该规定,30日期限的起算点是保险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本案中,于某未举证...
当任意解除权遇上“绿色原则”
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八十七条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来源丨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素材|海珠法院通讯员|董广绪责编|张雅慧编...
最高法民一庭: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
认为合同因解除溯及既往消灭,违约金条款失去效力,且债务人根本违约责任已吸收瑕疵履行违约责任,故当事人仅能主张损害赔偿,无权请求支付违约金;二是肯定说,认为支付违约金的行为,是当事人通过预先设定并独立于履约行为之外的给付行为,且《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
最高院:约定不能因不付款停工的,发包方可以因停工解除合同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应履行按时足额向施工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合同义务,施工方亦应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施工活动并按时交付工程,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发包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方有权拒绝履行施工义务,因发包方违约行为导致施工方未能及时开展施工活动,其作为违约方无权请求解...
瑕疵履行但尚不构成根本违约的,合同守约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
因此,对于构成瑕疵履行,但尚不构成根本违约的,合同守约方不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此时,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价等违约责任,同时继续履行合同。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
雷石普法 | 情势变更解除合同后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30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终1255号民事判决:一、解除《投资权转让合同》;二、万某某方向某源公司支付65112415.02元(双方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冲抵后计算金额);三、某鼎公司对上述给付承担补充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万某某方追偿;四、驳回其他本诉及反诉请求(www.e993.com)2024年10月27日。
【法官说法】瑕疵履行但尚不构成根本违约的,合同守约方是否享有...
此规定表明,违约方此时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同时继续履行合同,而不是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因此,对于构成瑕疵履行,但尚不构成根本违约的,合同守约方不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此时,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价等违约责任,同时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解除的常见风险提示
??解除协议中未约定违约责任、结算清理事项等内容是否影响协议效力?一般不影响。原则上各方当事人只要明确就解除原合同这一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即便没有对解除之后的后果做出约定,一般也可以认为构成协商解除。意思自治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结算清理存在争议,不影响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意愿。
一起签署房屋合同后因无法交易,诉讼解除合同并裁定违约金案例
被告表示拒绝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原告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合同解除的时间,法院根据原告向被告表达解除合同意思表示的时间予以确定。被告未履行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并依据合同赔偿中介费,并无不当。关于违约金数额一项,...
隐名股东可否解除代持协议,要求显名股东返还投资款?
对此违约行为,实际出资人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无权直接解除合同。本案一、二审均将案由定位于合同纠纷案由大类,但一审法院忽略了名义股东在代持期间的履行行为,仅关注双方合同中代持期满后的股权变更登记,把外部关系的股权转让表象与内部股权代持混淆,将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定性为股权转让纠纷,导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