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已还清 为何又被起诉?
还款后也应及时索回借条原件,以避免被债权人以借条为凭重复要求还钱。在借款人已还款但未收回借条的情况下,还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如:通过银行、微信转账方式还款的,可以提供银行流水单或者微信转账记录予以证明;通过现金方式还款的,可以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条,或者让第三人在场见证。法条链接《最高人民...
【以案说法|53】保证人明明在借条上签字了,为什么不能让他还钱?
日常生活中,作为出借人在借款时,如果希望分散还款风险,可以增加保证人,要求其提供担保,并在借条或保证合同中明确保证方式及保证期间,避免出现因对保证方式认知不清而对追偿增加负担。如果作为担保人需要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时,应了解自己需要承担的担保责任,在合理评估个人的还款能力和风险负担能力后谨慎签字,避免给自...
...在借条中“借款人”之外的空白处签名,是否一定要承担还款责任?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田某振、田某松、杨某某在协议中签字的行为是否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
最高院:以自己名义替别人借款,没实际用钱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2、名义借款人不能举证证明出借人知晓实际借款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2020)川民申310号法院认为,申请人主张应由名义借款人王凤仪承担还款责任,应举证证明:1.张尚春、陈小英与王凤仪之间有委托关系;2.陈锦平在订立合同时对此情况知悉并同意。申请人在一、二审均没有提出相关的证据予以证...
【以案释法】儿子给母亲打借条,儿媳未签字,是否有还款义务?
第一,在被告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课程售出后已支付课程费不予退还的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原告不发生效力。第二,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客观上确实单方变更了合同履行地点,被告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变更场馆系因不能归咎于被告的不可抗力等因素,故应认定为被告违约。且一般来...
借条超20年,未约定还款期限——这个借款还能要回来吗?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但大家常常忽略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债权也有“保质期”。借条出具的时间已经超过20年,未约定还款期限,借款还能要回来吗?日前,莱芜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基本案情1998年至2000年间,某村村委会因集体经济困难向韩某借款5次,共计10.9万余元,并分别为其出具借条。2018年9月18日...
用消字笔写借条 还款协议署别名
10万元的借条竟然变成了一张白纸?没有了借条,欠款人概不认账,欠了四五年的钱还能要回来吗?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件中,认定被告人张某为恶意逃债,向其开出1万元“诚信罚单”。2018年10月,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欧某借款13万元并出具了借条。2021年5月底,张某还款3万元后,与...
以案释法|在他人借条上签字,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案说法丨已还钱借条没收回,小心引来“恶意官司”
本案中,张某依据借条、转账凭证提起民间诉讼,周某抗辩已经偿还借款,并提供相应证据后,张某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而张某未能向法庭提交2014年9月直至起诉前的催收还款证据,也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续。据此,法院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花钱托关系”却没办成事拒不退款,是刑事报案还是法院起诉?
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之规定,本案中,被告已收取原告所交付的8500元请托“帮忙费”,该款被告应向原告予以退还;原告以期通过违规手段取得驾驶证而向被告交付费用,该行为及目的具不正当性,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主张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