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房产,离婚时可以平分吗?
对于年轻夫妻而言,想拥有自己的房产往往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因此,一些父母选择为子女出资购房,也有一些父母将自己所有的房屋赠与子女,这既是对子女经济上的帮助,也蕴藏着对子女美好婚姻的期许。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从尊重赠与人真实意思表示以及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当提醒父母赠与子女或子女及其配偶...
离婚律师——夫妻婚内买房一方家庭贡献较多离婚时可以要求多分吗
夫妻婚后所得赠与财产无约定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吴强所得拆迁款一半应属周慧,购买涉案房屋视为原被告及第三人都有出资。从购房目的及吴小敏居住事实看,购房是为家庭购房,房屋为家庭共同财产。综合考虑房屋资金来源及居住情况,法院酌情确定周慧享有房屋25%所有权份额,吴强和吴小敏享有75%份额。现房屋由吴强和吴小敏居...
父母赠与女儿一套房产,但未签赠与协议,女儿离婚时男方有权分割...
房子因在婚后取得,无赠与协议情况下,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对于父母房产拆迁变更子女名下,在有的地区还需履行相关手续,比如向有关部门出具说明材料、签订协议或作出声明等,这些均可以作为父母单方面赠与自己子女意愿表达的证据。因此在离婚析产时,在未签订赠与协议的情况下,如果有其他证据表明房产是女...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谁?
因此可以综合认定,涉案房屋虽登记在小赵名下,但并非是其父母赠与孩子该房产的真实意愿,因此,小赵并非真实房屋权利人,涉案房屋应作为赵某与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处理。因此,赵某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法官表示,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而将房...
房产律师解析:母亲去世前未办理房产证,多位子女继承分割纠纷
王晨辉主张拆迁补偿款是赵秀兰的赠与以及房屋是借名购买,但他未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些主张。相反,王晨杰虽然提交了一份有赵秀兰签字的“申请”,但由于该申请内容是王晨杰妻子书写,且不能充分证明赵秀兰去世后将房屋留给王晨杰一人继承,也未被法院采纳。
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子女离婚时如何分割?
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并登记在男方名下(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离婚时,女方认为该房产的购买和出售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该套房产出售后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房产,离婚时可以平分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产逐步成为家庭资产构成中的重要部分。对于年轻夫妻而言,想拥有自己的房产往往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因此,一些父母选择为子女出资购房,也有一些父母将自己所有的房屋赠与子女,这既是对子女经济上的帮助,也蕴藏着对子女美好婚姻的期许。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谁?北京平谷法院以案说法
在赵某甲与刘某某调解离婚时,双方均同意将涉案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因此可以综合认定涉案房屋虽登记在赵某乙名下,但并非系其父母赠与其该房产的真实意愿,故赵某乙并非真实房屋权利人,涉案房屋应作为赵某甲与刘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处理。故赵某甲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法官...
父母房屋老人去世后部分子女出售,其他子女起诉分割房款纠纷
1.一号房屋和二号房屋系在陈宇森与林兰婚姻关系期间取得,应属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陈雨杰、陈宇森未提交证据证明林兰生前认可两套房屋属陈宇森个人财产,该抗辩意见不予采信。2.对于陈宇森、陈雨杰所称陈雨杰在购房时出资一节,即便该事实存在,亦应视为对父母的赡养赠与行为,陈雨杰并非购房人,对两套房屋不享有...
离婚后请求分割对方父母赠与房产,检察建议发出后法院再审认定不...
珠海的房产是双方结婚时已登记在曹某名下的财产,依照《澳门民法典》第1609条规定,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上海的房产虽然登记在曹某名下,但该房来源凝聚了曹某父母特定身份、资金投入等巨大的福利权益,按上海公有住房政策,曹某父母将该房巨大权益无偿地由曹某享有,本质上是赠与。《澳门民法典》第1609条是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