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担保期限,还要承担责任?
最高法完全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认为黄平在起诉时该6笔债权确已过保证期间,工程公司应当免予承担此部分债务的担保责任,仅需要对2014年6月3日未约定还款期限的20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推动依法释明的个案监督民事检察监督具有公权力监督和私权救济的双重属性。在对当事人实体权利实现救济的同时,也对推动审判...
已过担保期限,还要承担责任?最高检依法监督释放积极信号
最高检承办检察官对债务还款日期、保证期间等进行了全面审查,查明至2016年7月28日黄平向法院提起诉讼之时,案涉6张借条均已超过6个月保证期间。“二审判决未主动审查保证期间是否届满,即认定工程公司应对1500万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2022年9月7日,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最高法完全采纳...
法官说法|债务人拒还借款 担保人应否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以来,...
借款人逾期不还,作为担保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未偿还债务时即承担保证责任、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不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案中被告刘某某在担保书中...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当玻硅矿拟为当阳峡光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融资方式和具体期限以当阳峡光与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协议为准。当玻硅矿拟为湖北金晶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融资方式和具体期限以湖北金晶与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协议为准。
多瑞医药:已为控股子公司鑫承达提供22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金融界12月14日消息,多瑞医药公告,公司已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湖北鑫承达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融资余额限度为22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www.e993.com)2024年9月8日。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涉他效力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与连带保证债务的内外部法律关系指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对外面向债权人时应承担的连带清偿关系以及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在内的债务分担关系。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在内外部法律关系上同连带债务既有相似又有差异,对其法律关系的分析有助于厘清连带保证人应承担的义务范围,构成探讨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范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金丰锂业和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
借条未约定保证方式 担保人承担何种责任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与连带保证责任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担保人具有先诉...
【鸠案说法】“担保”过了“有效期”,保证人还需承担责任吗?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合同约定的还款之日为2022年1月31日,故被告丰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限为2022年7月31日,由于原告未在该日前向作为保证人的被告丰某某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