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怠于主张权利的,股东是否有权就执行行为提出异议?|保全...
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
人民法院案例库规则详解:执行异议之诉(三)
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终结执行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未收到法律文书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终结执行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在执行程序终结多年后提出执行异议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异议申请。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系执行监督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主张的执行申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债权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一)
(四)第三人在诉讼保全阶段未对到期债权被冻结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进入执行阶段提出异议的诉讼保全中,对被告的到期债权采取保全措施仅是冻结债权并要求第三人暂时不得向被告履行义务。第三人在诉讼保全阶段未对冻结债权的保全措施提出异议,并不能推断被告(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真实成立,从而限制或剥夺第...
最高院:对保全裁定不服,哪些能提起执行异议?不能提如何救济?
第二十五条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
涉查封、扣押、冻结执行裁判案件的审查思路及要点
但在查扣冻等控制性执行措施中,执行机构仅对财产作权利外观审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甲持有A公司股权,执行机构据此采取保全措施,符合法律规定。甲与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执行行为异议审查范围。如果乙、丙、丁认为其对案涉股权享有实体权利,该三人可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
关于印发《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的通知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权人、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向人民法院...
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困境与建议
《执行规定》第47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这是对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最普遍的阻力。只要第三人在指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即发生排除强制执行的效力。异议制度赋予第三人的权利过大,提出异议就能排除执行,这一“不审查”异议制度给了...
杨立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完善我国合同法规则的重大进展
3.预约合同的认定、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对《民法典》规定预约合同规则不具体的问题,《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6条至第8条作了详细规定。当事人以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形式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为担保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交付了定金,能够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标的等内容的,预约合同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
(二)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二、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的通知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权人、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