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审理民间借贷与其他法律关系纠纷的界定与处理
01、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
法官说法丨在涉嫌犯罪的民间借贷合同中,担保人还需承担担保责任吗?
宋某在协议书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捺印,承诺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中,双方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主债务约定还款期限为2023年9月8日,张某要求宋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超出保证期限,本院予以采信。宋某应向张某偿还借款本金1万元。最终,槐荫法院依法判决:...
【普法课堂】借款纠纷中,“保证人”三个字意味着什么?
在民法典施行(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在民法典施行(2021年1月1日)后成立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均为借款履...
信用卡担保人的责任、取消担保方式及影响、有效期限与所需条件
信用卡账单一般是每个月生成一次,所以担保期限常常是以月为单位。银行会在信用卡申请合同中明确规定担保期限,例如一年、两年或长达五年。在担保期限到期之前,担保人需要履行其对信用卡申请人的什么担保责任,涵为其支付未偿还的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到期后,要是信用卡申请人仍有未偿还的目前债务,担保人的担保...
《人民司法》:借贷行为构成犯罪时,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担保人以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被法院判定有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法院应当依据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基本案情原告:四川宜宾金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农商行)。被告:宜宾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担保公司)。
“担保”也会“过期”?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届满,原告刘某要求被告陈某清偿借款本金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本案中,担保人李某仅在借条上签字,未明确保证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
你知道吗?“担保”也有保质期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小徐与被告小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届满,原告小徐要求被告小王清偿借款本金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案中,担保人小刘仅在借条上签字,未明确保证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
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綦某对谢某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约定“借款人如无偿还能力,担保人无条件偿还此款”,则綦某对谢某的借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因龚某与綦某未约定保证期间,故该案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龚某未在该保证期间内对谢某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故綦某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故对龚某要求綦某偿还借款20万...
持有“借条”借贷关系就一定成立吗?有借条可能也不管用!
借条=?借贷关系民间借贷实务中的借条,是指由借款人书写并签字盖章的债权凭证,表明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一般用于记载出借人、借款人、借款数额、借期、利息、借款时间等内容。日常生活中,很多出借人认为,只要手握借条等债权凭证,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于是以现金交付的方式支付借款,最后到了法庭见的阶段,手里就...
【鸠案说法】“担保”过了“有效期”,保证人还需承担责任吗?
本案中,主债权于2022年1月31日到期,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至2022年7月31日止,因在此期间内原告没有提起诉讼,保证人的六个月的保证期限已过,应当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个人短期借款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依法予以确认,原告与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