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方式大改,纳税期限调整!税局刚刚通知!
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统一集中申报缴费阶段。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作为残保金集中征期。逾期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2、湖南自2024年起,将我省用人单位残保金申报缴纳期限统一调整为按年申报缴纳。为配合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时间和...
突发!9月申报方式大改,纳税期限调整!税局正式通知!
自2024年起,将广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4、陕西自2024年起,将我省用人单位残保金申报缴纳期限统一调整为按年申报缴纳。为配合全国按比例就业情况残疾人联网认证审核时间(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将残保金申报缴纳期限定为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一次性...
定了!6月征期延长!税局刚刚通知!6月30日前,这三项申报必须完成...
税局明确:6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6月19日!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哦!0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新功能上线!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新功能上...
全额返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2023年开始,期限暂定两年!
2、企业向税务局按工资总额0.8%(2%*40%)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即企业先按工资总额2%计算出工会经费,然后按比例(一般为40%)向税务局申报缴纳,同时将留成部分拨付给企业的基层工会。如果企业没有建立工会,则等建立工会后,进行拨付。无论是工资总额2%的工会经费,还是按工资总额2%计提的建会筹备金,取得合规凭...
2023年10月税收相关热点问答
1.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确定?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第八条规定,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个体工商户申报个税经营所得”高频问题大盘点
2.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www.e993.com)2024年10月11日。3.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二十四条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第三十四条纳税义务人依照税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第三十五条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
劳务派遣,严查!正式文件已发!即日起,这些行为不要再有了!
3.劳务派遣单位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并如实告知劳动者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条件,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等信息内容;不得与劳动者订立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政策百问百答(必须收藏)
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仅就中国境内雇主支付或负担的中国境内所得部分,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凡境内雇主采取核定征收所得税或者无营业收入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