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三)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登记手续;(四)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听取意见;(五)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六)签订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七)按照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补偿安置;(八)搬迁腾...
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补偿登记并签字。无法到指定地点办理补偿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征收土地实施机构书面通知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办理补偿...
征地补偿公告来了!涉及邓州这里…
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协议的,合法宅基院内一、二层未建部分在补交建筑成本后视为有效调换面积;逾期签约的,按实有面积进行认定。超建面积:不予补偿,但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助,每平方米补助656元;逾期不予补助,并强制拆除。违建面积: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助,每平方米补助820...
关于确定强制拆除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及起诉期限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耿宝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阎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易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一级高级法官助理2024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正确确定强制拆除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及起诉期限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该司法解释的发布,对及时正确确定强制拆除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告,防止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强制拆除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及起诉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合法的强制拆除行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程序要求:(一)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权利;(二)行政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载明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和日期等事项...
10月1日开始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公告应当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的渠道和期限等事项。
2021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征地管理政策 - 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_霍邱县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土地征收实施机构书面通知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补办。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亲自办理补偿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通知补办后仍不...
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土地征收实施机构书面通知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补办。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亲自办理补偿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通知补办后仍不...
2024年农村征地拆迁权利救济,不可撂挑子也不该瞎折腾!
1、针对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行政决定,复议和诉讼是唯二救济途径,别的都无法阻止其产生强制执行的效力。2、针对强制拆除、占地等事实行为,该诉一定要诉,过了起诉期限谁也无法逆转。3、针对行政赔偿或者补偿金额多少的争议,一定要把法律途径挺在前面,才有运作其他途径的可行性。拆迁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