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土地租赁约定期限50年,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锋锋说法丨带你了解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租赁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依照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出租最长期限为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该剩余期限完全可能长于20年。文字|肖波...
土地租赁约定期限50年,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以案释法】土地租赁约定期限50年,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相关问题简析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程序及期限问题(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及其实施条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通过出租方式进行流转,需履行下述程序:1.符合规划条件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提出拟出让、出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明确土地...
地方动态 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建设用地政策...
为切实推动我省城镇建设用地政策有效落地,全力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我厅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部、省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用地政策,按照“源于现有政策,不突破现有规定”的要求,梳理城镇建设用地各环节政策要点,汇总编制《广东省城镇建设用地政策指引(2024年版)》(以下简称《指引》),方便各...
全国法院:关于车位车库纠纷的42条裁判规则|停车位|物权法|地下...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据此,在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凡是经过规划的,无论是在地下还是在地上,无论是否在小区道路上,都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虽然《民法典》没有明确...
租赁合同约定期限50年,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所移转者仅为债权性质的使用收益权,在租赁关系消灭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如允许租赁合同存续期限过长,...
> 学习贯彻《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0年5月28日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使用期限成谜、林权疑云重重,出租的林地还能收回吗?
租赁合同到期,村民小组欲向承租人收回出租的林地,没想到承租人持有的林权证上,该林地的使用终止日期却被登记为2044年!原本只租赁20年的林地,使用期限为何会凭空多出16年?近日,经云南省易门县检察院融合履行行政、民事检察职能,对这起林地使用权登记纠纷案依法监督,村民们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林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