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用尽原则在著作权领域的体现——发行权一次用尽
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是指著作权人通过合法渠道首次发行作品后,对该作品的再次发行不再享有著作权法上的发行权。这一原则的目的在于保护公众的合理使用权,防止著作权人通过多次发行同一作品来限制公众的使用权。四、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案例分析1.案例一:某出版社首次发行了一本畅销图书,后来该图书被他人以二手书...
刘家瑞|AI数字时代的音乐法定许可
[21]至于法定许可没有提及发行权,则另有原因:当时《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之间对于发行权的根本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例如发行权一次用尽是否适用,权利用尽与出租权、追续权的关系等等,所以《伯尔尼公约》最后通过的和历次修改的文本里,没有规定任何一般适用于作品的发行权,也不可能明确规定任何发行权的例外。[...
从零开始学习知识产权,这本书太适合法律小白了
4,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作品发行权的效力只能及于作品载体的首次市场流转,一旦合法地进入市场,作品载体就不再受发行权的控制。”说人话就是,团子在网上买了一本书后又把这本书卖给其他人,这是合法行为,不侵犯作者的著作权。另外书中有个点没提及,如果书籍是盗版呢。团子自己买到盗版,当然是卖家的责任。但...
权利用尽原则在数字作品转售中的适用
“权利用尽”原则在著作权领域最突出的体现是发行权的一次用尽。当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经著作权人许可,首次向公众销售后,著作权人无权控制该特定原件或者复制件的再次销售。因为消费者购买了书籍以后,就享有了对该书的物权,无需获得授权就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发行。毫无争议的是,这个原则可以适用于以有形载体形式存在的作...
宋珊珊|NFT数字作品版权规则的解析与适用
首次销售原则,又称权利穷竭或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意即虽然版权人享有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投放市场的“发行权”,但合法制作的作品复制件经版权人许可首次向公众销售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所有权后,版权人就无权控制该特定复制件的再次流转了。合法获得该作品复制件所有权者有权不经版权人同意将其转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进行...
王迁|论NFT数字作品交易的法律定性
正是由于发行权针对的是固定了作品的有体物(“原件或复制件”)所有权的转移,著作权法中才存在仅针对发行权的权利用尽机制,即“发行权用尽”——当著作权人自行或许可他人转移固定了作品的有体物的所有权后,受让者(同一有体物新的所有权人)可以再次转让该有体物的所有权,无需再获得著作权人对发行权的...
“NFT侵权第一案” 对我国数字藏品交易的现实意义
权利用尽原则适用于著作权领域中的发行权,又称“发行权一次用尽”。正如上文所说,NFT数字藏品交易的兴起很大程度上源于其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特性。也正因如此,有观点认为NFT数字藏品交易如同有体物(如书画作品、书籍)买卖流转,NFT数字藏品的数量并不会因为交易次数的增加而继续复制增加,相反每一次交易对象都是特定...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3年第24期总第48期)
后续交易均是对这两项债权的转让。NFT数字作品的“铸造”与“上架发布”行为涉及对作品的复制与信息网络传播,但出售与转售行为皆是债权行为,并未移转作品的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侵害著作权人的发行权,无需适用“发行权用尽”。(全文刊《清华法学》2023年第3期)...
“数字藏品NFT”曝出涉刑第一案,怎么办?文科学界也出现了“数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发行权包括以出售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而所谓“发行权一次用尽”,则是经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出售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后,该特定原件或复印件上的发行权消灭,他人向公众再销售的行为不侵犯发行权。换言之,对正版作品的再发行不构成侵权。
重磅| “NFT第一案”,二审究竟改变了什么?
事实上,受发行权调整的行为是否要求载体的有形本就是学界存在争议的一个问题,不能因为没有有形载体而否定其更适合适用权利用尽原则的事实。国内的数藏行业普遍以“发行”这一词汇作为NFT数字藏品的上传概念,更是在明知发行NFT数字藏品无法撤回的情况下约定了著作权的合作期限,倘若认定NFT数字藏品都应收到信息网络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