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中礼:最高人民法院答复性文件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并列,说明其已经意识到“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司法解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是我国司法实践对法学概念发展的巨大推进。所谓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主要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准“司法解释”的作用。在“废止决定”中,最高人民法院列出了“解答...
《党内法规研究》2024年第4期要目
从概念界定来看,“党的组织法规”是调整党的各级各类组织产生、组成、职权职责和相互关系并规范党的象征标志及其使用的党内法规,而“党的组织建设法规”是调整干部、党员、公务员、人才四类群体与党组织之间的管理、培养和使用关系的党内法规。二者在体系层级、调整事项性质、规范对象三个层面存在区别,也表现出组织结构与...
汪潇|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立规程序的异同比较及其完善
不少学者基于《制定条例》规范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特殊地位,将之称为“党内立法法”,但对立法概念的借用很可能造成立法程序与立规程序的混淆,我们需要对立规程序的总体内涵及其在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具体表现予以澄清。立规程序指的是立规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修改或废止党内法规或党内规范性文件...
「党建治学」李雪勤等: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程、经验及对当代的启示
党的纪律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遵循特定原则为实现特定目标,通过制定党内法规和一般性制度的方式,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的理论与实践活动。从演进历程看,党的纪律建设在各个历史时期呈现不同状态,经历了从临时应急到科学规划,从纪法混同到纪法衔接,从零散分布到系统集成,逐渐科学化、体系化的发展过程。当前,党的纪律的呈...
铺就法治之轨 畅通法治之道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还是建设...
坚持依规治党对中国法学创新发展的学术贡献(学术圆桌)
这是因为,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特殊法律表现形式,而国家法律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般法律表现形式(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二者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区别在于国家法律是国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党内法规是党的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从制度形态来理解法,就突破了关于法的概念的认识局限,解释了党内法规体系...
党纪学习教育的四个关键问题,一文带你全面掌握!
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就是要立明规则、破潜规则,形成弘扬正气的大气候。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形成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七类名称。立足“废、改、立”并举,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形成“1+4”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即党的组织法规、党...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答记者...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综合党员不合格表现的性质、情节等,充分考虑党员行为和基层实际,《办法》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15种情形包括兜底情形作了规定。(1)限期改正,主要包括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革命意志、党性意识淡薄;信仰宗教;工作消极懈怠,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
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制度保证——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
答: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综合党员不合格表现的性质、情节等,充分考虑党员行为和基层实际,《办法》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15种情形包括兜底情形作了规定。(1)限期改正,主要包括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革命意志、党性意识淡薄;信仰宗教;工作消极懈怠,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答: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综合党员不合格表现的性质、情节等,充分考虑党员行为和基层实际,《办法》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15种情形包括兜底情形作了规定。(1)限期改正,主要包括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革命意志、党性意识淡薄;信仰宗教;工作消极懈怠,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