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明涛|作为新型财产权客体的数据及其法律保护
在规则设计方面,数据权益保护的专门立法还需要考虑到数据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自身的特点,以及为数据权益的归属、交易和分享预留出足够的空间。由此,二者之间可以形成以民法典为一般性规范和以特别立法为特殊性规范的良性互动。一、民法典视域下的数据权益保护正如苏永钦教授所言,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法典找法...
“人工智能是否应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伦理审思
《有限法律主体:人工智能法律地位的合理选择》一文也提出“统一为人工智能开设相应信托账户、购买保险等方式”,使人工智能以特殊的权利义务承担者身份参与到民事法律关系中,解决实践需要的责任归因与归责困境。
大咖说 | 劳东燕:非法经营罪中证券业务的限定与出罪
二审法院的理由是,唐某甲作为个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属民间借贷,应由民事法律关系调整,上诉人林某甲负责管理的宜信公司只是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唐某甲牵线搭桥提供中介服务。本案中的P2P模式目前尚无明确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原判将这种经营模式和经营行为界定为刑法打击的对象没有法律依据。应当说,林某甲的行为...
薛佳伟|个人信息保护与平台数据流通的平衡构建——信息与数据区分...
个人信息保护、平台数据流通实际分别属于信息问题、数据问题,欲调解两者之间的冲突,应回到信息与数据的基础概念本身,对信息与数据加以区分,并从二者的区别与关系中识别法律问题、解构法律关系、进行法益衡量,并作出价值判断,以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平台数据流通。
商业秘密救济路径的冲突与协调——以请求权竞合视角
例如,最高院在(2022)最高法知民辖终362号裁定书中认为:因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在涉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原告有权选择提起合同之诉或是侵权之诉,原审法院依据国瑞公司选择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确定案由并无不当。但也有观点认为,如果原告基于诉讼走向预期不明确,从诉讼利益最大化的立场出发不愿明确其选择的,要...
关春媛|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主体拟制路径与规则完善
从这个角度来看,版权法并未给人以外的其他事物留存成为法律主体的空间,而是将其置于法律客体的地位之上(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回归到人工智能来谈,主客体二元论传统下的人类与人工智能处于对立层面:人工智能是实现人类目的的手段,处于纯粹的工具性地位。人与人工智能的关系也仅能表达为“人是目的,人工智能是手段”。人工智能没有也不可能...
张卫平 | “纠纷治理”与“纠纷解决”:差异、共生与照应 | 现代...
民事诉讼、仲裁作为纠纷解决的重要方式是纠纷解决的典型类型。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仲裁,都注重于纠纷的性质、当事人的意向,受制于法律对纠纷关系性质规定的限制,其基本行动取向自然是相对性的,即在法律限定的关系主体之间,在关系客体范围之内解决纠纷,基本方式是裁决,其行为是被动和消极的,不管是司法性(民事判决),还是...
回归民法体系的民事客体层级理论
“只有利益,才可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有权利义务的目的指向,只有利益,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基于利益概念的抽象性,利益一元理论似乎比较顺畅,然而顺畅的代价是理论的空泛化。“利益”一词并非涵义明确的法律概念,而且对利益的判断带有相当大的主观性色彩,所以如何严谨合理地确定利益内容并划分利益的不同类型,不...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终结。它包括绝对的消灭和相对的消灭。绝对的消灭,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因客体的消灭而不复存在,如所有权因所有物的灭失而消灭。相对的消灭,是指原有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因转移给其他主体而消灭,如债权的转让等,因此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对消灭,实际上也...
浅论税务行政行为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争议的处理模式
2、在税务行政机关的审查结果作出后,与税款有关联的人,如对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类型、主体资格等认定不服,法律上没有行政救济手段。我国立法对此也未作出规定。3、《行政复议法》没有赋予与税款有关联的人作为申请人的资格参加诉讼。这一结论是从《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关于申请人的概念、内容进行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