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周报153|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复习
回归公司责任制度的基本法理,公司人格否认的内核是股东有限责任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权博弈与公私角力,是公司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与股东权利滥用之间的法益平衡。公司人格否认并非是为了消解公司的法人独立性,而是将滥用权利的股东排除于股东有限责任的保护之外,将其与公司视为同一责任主体,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制度...
浅谈《公司法》第63条之反向适用
根据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理和一人公司的治理缺陷,股东与其一人公司只要存在人格混同,均应对彼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20)最高法民申2158号民事裁定等多件案例也持此结论。故而,对这种反向情形应当类推适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即只要债权人能够证明作为债务人的股东设立了一人公司,就应当推定该一人公司与其股东存在人格混同的...
刘贵祥:关于新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下)
在公司破产程序中,往往采取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的方式,对此必须以法人人格高度混同为标准,而人格混同是人格否认的一种极端情况,不能把人格混同与其他滥用控制权人格否认的情形混为一谈。一般的人格否认,导致控股股东、实控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姊妹公司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破产时,管理人可以基于人格否认向其提...
最高院大法官关于适用新《公司法》的36条意见
作者观点:一般的人格否认,导致控股股东、实控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姊妹公司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破产时,管理人可以基于人格否认向其提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而不应作为合并破产的依据。要合并破产,需证明母子公司、姊妹公司存在财务边界不清,财产混同、业务混同、人员混同等情况。当然,人格混同,并不以...
关于适用新《公司法》的36条意见
作者观点:一般的人格否认,导致控股股东、实控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姊妹公司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破产时,管理人可以基于人格否认向其提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而不应作为合并破产的依据。要合并破产,需证明母子公司、姊妹公司存在财务边界不清,财产混同、业务混同、人员混同等情况。当然,人格混同,并不以...
“刺破公司面纱”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资本显著不足认定标准分析
所谓公司人格否认,即“刺破公司面纱”,穿透公司的有限责任制保护外壳,要求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常见情形包括人格混同、资本显著不足、过度支配与控制等,本文主要探究资本显著不足问题。
案例分析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人格混同的关联公...
规则十五:反向否认公司法人人格;规则十六:公司及股东不得自请否认公司法人人格;阅读提示:一个公司欠债,其关联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很多人认为不可能,但最高法指导性案例明确:如果关联公司之间界线模糊、人格混同,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关联公司就要承担责任!而判断关联公司间是否人格混同,关键要看公司间的人员、...
关联公司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认定
2.母公司转移资产和利益给子公司,以逃避债务。此时法人人格否认规则应反向适用,子公司替母公司承担责任,即由公司替股东承担责任;3.关联公司之间人格混同,资产不当转移。此时的法人人格否认又称为三角刺破,责任以一种类似于三角形的路线流动,首先从被控制的公司流向控股股东,接着从该控股股东流向其他受其控制的关联...
【金都讲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浅析
在司法实践上,存在债权人权利说,即认为执行力属于单向、即时、主动性质的权力,其目的在于快速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学说观点。在该学说的基础上由此产生出法人人格否认的横向否认说和反向否认说,其目的在于扩大债权受偿面积,以快速、最大利益化的实现债权人的胜诉权益。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资本显著不足”的认定标准分析
所谓公司人格否认,即“刺破公司面纱”,穿透公司的有限责任制保护外壳,要求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常见情形包括人格混同、资本显著不足、过度支配与控制等,本文主要探究资本显著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