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被罚金额超9700万元 保险机构面临的从严监管态势未变
比如,1月8日,太保产险广西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金融监管总局广西监管局警告并罚款170万元,三名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22万元;2月26日,国寿财险楚雄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使用备案的保险费率、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对代理人进行后续教育、无代理人培训档案等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保险公司不得使用强制...
金融界9月28日消息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和文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规范保险...
财联社保险周报(2月17日)
鼓励保险机构为支援湖北及参与疫情防治的本市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费提供意外伤害及定期寿险保障。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加快对受疫情影响的客户理赔服务。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保险机构应主动开设绿色通道,简易理赔流程,第一时间赔付患病群众,加大...
回顾丨2023年度保险行业监管发文年度盘点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部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明确,银保渠道应严格执行“报行合一”政策,银保渠道产品备案时,应在产品精算报告中说明费用假设、费用结构,并列示佣金上限;保险公司应据实列支向银行支付的佣金费用,佣金等实际费用应与备案材料保持一致。9月10日《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
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和文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以其他方式损害存款人,本行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12.新增第二十八条本行大股东为股权投资基金等机《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构投资者的,应当向所持股权的最终受益人及本行)》(银保监发〔2021〕43号)第十六条行披露其对本行的公司治理及投票政策,包括决8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
6地分支机构欺骗投保人,人保寿险“喊冤”不成被罚
3月18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人保寿险因存在电销业务欺骗投保人,网销业务欺骗投保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款338万元。其中,对机构罚款21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23万元。作出处罚的时间为3月9日。
银保监会: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
据银保监会网站10月22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运营能力和服务能力,选择符合互联网渠道特征的人身保险产品上线销售,强化销售过程管理,健全风险管控体系。保险公司应借助科技手段...
银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
满足《办法》规定条件的保险机构,不需要申请业务许可或进行业务备案。不满足规定条件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已经开展的应立即停止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整改后满足规定条件的可以恢复开展相关互联网保险业务。《办法》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定义;从严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
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强调机构持牌、人员持证
《办法》强调,保险机构应通过其自营网络平台或其他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保险公估服务,投保页面须属于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政府部门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要求投保人在政府规定的网络平台完成投保信息录入的除外。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也可以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但相关银行应在满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