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同意将消费者拍入商业宣传短视频 商家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
商家随即下架删除了该视频,但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未果,王某遂诉至法院,以商家侵害其肖像权和名誉权为由,请求判令商家公开赔礼道歉以恢复其名誉,并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等。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家虽提前微信告知王某上门安装时会进行拍摄,但王某并未回复此消息,商家以原告知情并默示同意拍摄为由提出的抗辩,并不符合民法典...
廖凡之父起诉新浪微博及博主李先生侵犯名誉权 索赔53万
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李先生立即采取屏蔽、断开链接等方式停止侵权;李先生在其注册的新浪微博首页最顶部位置及全国公开发行报纸向廖先生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计53.5万元。
被辞退时听到同事聊其八卦,男子认为名誉被侵犯要求赔偿5万!法院...
被辞退时听到同事聊其八卦,男子认为名誉被侵犯要求赔偿5万!法院:主观感受≠社会评价当我们面对别人对自己的不当言论、评价,是应该“一笑而过”,还是拿起法律武器寻求救济呢?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沙堰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因不当言论引发的名誉权案件。张某在一家物业公司从事秩序员工作,2022年3月,张某到...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赔偿范围包括被保险人由于赔偿请求依法应赔偿的任何损害赔偿金、判决金额、和解金额,包括原告的法律开支,抗辩费用,法律代理费用,保释费用,危机处理费用,生活保障费用,起诉费用,公共关系费用,名誉保护费用,法律规定可以承保的加重损害赔偿、惩罚性及惩戒性赔偿等财务损失费用。二、申请授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
老板发视频辱骂离职员工,辩称系AI换脸,法院:侵犯名誉权,赔偿并道歉
最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科技公司侵害了周晨的名誉权,判决该公司向周晨书面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人格尊严法官表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行使公司内部的管理职权时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在缺乏充分证据支持时,不应将足以损害员工名誉的内容在一定范围内传播。虽然公告中使用了...
“网络大V”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法院:道歉、赔偿
同时利用加带讨论话题的方式进一步传播、扩散言论,却未对文章中的内容尽到合理核实义务,存在主观过错,致使原告名誉权受损(www.e993.com)2024年10月31日。对于拥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大V”,更应注意发言的边界,恪守法律底线。同时,受害人在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宿网上回怼消费者“缺乏心智”被判万元赔偿 法院:侵犯名誉权
与此同时,经营者应容忍消费者的非恶意差评乃至批评,不得因此而恶意评价、攻击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名誉权。所以在本案中,法院判决民宿经营者向姚女士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和律师费9000元,驳回民宿经营者的全部反诉请求。也就是说,法院认定姚女士的“差评”没有侵犯民宿经营者的名誉权,而民宿经营者在网...
以侵犯东方甄选名誉权为由遭到起诉,“东方女孩”被赔偿16万
紫金财经12月28日消息12月27日,一位名为“东方女孩”的抖音用户发视频向东方甄选前CEO孙东旭道歉。视频中该用户称收到孙东旭亲手签名的起诉状,以侵犯东方甄选名誉权为由让她删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16万。东方甄选起诉的理由是诋毁东方甄选管理层,即小孙失职贬低管理层的人格,造谣东方甄选员工间存在矛盾等方式...
抖音短视频诉“新浪微博”侵犯名誉权 索赔100万
环球网科技记者林迪11月22日上午,记者从海淀法院网了解到,“抖音短视频”起诉“头条新闻”、“新浪财经”等微博账户运营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发布平台侵犯名誉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案信息,赔礼道歉,并索赔100万。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理发店剪发却被他人拍摄视频传播 ,“发型被围观”谁来负责?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