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敛财11亿!白天辉被判死刑——陈律师解读职务犯罪量刑逻辑
(1)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
所收房屋灭失后的补偿款是否属于犯罪孳息
第二种意见认为,20万元补偿款不属于犯罪孳息。理由是,张某收受他人所送房产因被强制拆除获得的补偿款20万元,并不属于受贿所得房产的收益,而是属于受贿所得财物价值减损的情况,该房产由收受时的价值100万元减损为房产被拆后的20万元,因此,向张某追缴100万元即可。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
刚刚,一则重榜新规,让金融中介“瑟瑟发抖”。。。
对于被告人的实际损失部分,公司交易成本并未因此降低,故被告人交易亏损部分属于其在非法牟利过程中所支出的犯罪成本,不应从犯罪金额中扣除。指导意义(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期货交易中通过增设相互交易环节侵吞公款的行为,可以依法认定为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前获知国有公司期货交易指令...
法眼观澜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规制与辩护...
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刑拘,而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也因此被牵扯其中,成为上游犯罪的“帮凶”,此时行为人主观是否明知、是否有相关掩饰、隐瞒的行为、是否符合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关犯罪金额的认定等成为此类犯罪的焦点问题。
盈科原创丨违纪违法所得与受贿犯罪所得的区分标准与处置方式
若行为人基于索贿或为他人谋利而获得的财物,应当属于犯罪所得。换言之,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行为索取行为或者以为他人谋利为条件的收受行为,包括承诺、实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且数额达到刑法的立案追诉标准。从已有案件来看,虽然“所得”产生的方式趋于多样化,例如馈赠、交易、干股、合作投资、借贷、赌博等,但其本质...
万瑾|行贿犯罪中不正当财产性利益的认定与追缴
行贿犯罪取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是一切具有经济性价值的不正当利益,本质是违法所得(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对于犯罪直接所得、孳息及其转化物的追缴,基本得到理论和实践的认可。行贿犯罪的特殊性在于“非法与合法”耦合下的经营性所得是否纳入追缴范围。具体而言,在追缴行贿获利时,应当以必然因果论为基础,遵循“损失扩大禁止”和“利益衡量”...
中共奎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奎文区监察委员会
宜昌市纪委监委在查处曾新年案时,及时提取谭某某、李某某公司相关账目电子数据,聘请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对行贿单位及公司的净资产、通过行贿所取得项目的成本收益进行核算,并对曾新年受贿所得股份价值及孳息等进行鉴定,明确应当追缴受贿所得及孳息、行贿所获不正当财产性利益金额;办案人员向谭某某、李某某宣讲政策,督促上交...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某建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2014年9月重新结算的借款仍应按1000万本金计算,故总借款本金数额认定为1500万元。某建设公司未提供证据推翻《担保函》内容,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张某标偿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某建设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办案典型案例
2022年8月7日,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对许国俊提起公诉。2023年12月13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对被告人许国俊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许国俊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检察机关履职情况开平中行...
由行贿人代管贿款是否构成受贿既遂 从四川省成都市原城乡房产管理...
伍分玉:受贿所得是指行为人实际收受他人所送财物的数额,犯罪孳息是指由受贿财物滋生、增值而得的财产,不计入受贿所得,但应予以追缴。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受贿所得与犯罪孳息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定罪量刑以及后续的追赃挽损工作。经审理,何立祥收受张某代其支付的53万余元购房款已构成受贿既遂,而房产增值部分依附于受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