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管辖的47条裁判意见(一)
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调整本市部分涉外案件管辖
(1)诉讼标的额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包含本数)的涉外民商事案件;(2)案情复杂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民商事案件;(3)其他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涉外民商事案件;(4)法律、司法解释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另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三)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人民币50亿元以上(包含...
安徽淮北:类案集中管辖 促进提质增效
道交案件近两年无一案件被发改;已办理金融案件5759件,标的额25.51亿元,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7.71%;劳动法庭迄今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342件,审结3200件,无赴省进京信访发生。一审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保持76%以上;行政诉讼案件质效位列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多元联动,强化诉源治理淮北法院将类案集中管辖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
【诉讼知多少】起诉时如何根据诉讼标的额选择管辖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为3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湖北省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
最高院:原告故意虚高诉讼标的额,抬高案件级别管辖,法院怎么处理?
(二)本案诉讼标的额不足5亿元,依法应由中级人民法院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法院考虑本案的社会影响及工程所在地,裁定本案移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于法有据。综上,浙江省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认为潘连华滥用诉权,诉请的标的额缺乏相应证据证明,请求驳回潘连华的管辖权异议上诉。
10月1日起施行! 中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上调至5亿!(附全文)
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50亿元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吉林、黑龙江、江西、云南、陕西、新疆≥50亿元省会城市、计划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一、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二、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三、战区军事法院、总直属军事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新全国各级法院一审管辖一览表,10月1日开始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本次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调整,大幅调高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受案起点金额,同时基层法院可受理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下(不含5亿)的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将于2021年10月1日生效,本次级别管辖调整后,全国各级法院一审...
标的额2亿元以上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由高级法院管辖
《通知》明确,中级法院管辖高级法院标准以下,除应当由经最高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可以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属高级...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辖区中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各战区、总直属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所辖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包含本数)的涉外民商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