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
《公告》规定采取预收款方式或非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分别按照“(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销售收入÷(1+增值税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方法计算预缴土地增值税,便于纳税人准确计算申报。预收款与非预收款两种计税方式的适用情形,不简单等同于是否现房销售,...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都需要预缴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第九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AI说税 | 我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工程额低于3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销售额免征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
建筑企业常见热点问题请查收~|征收|抵减|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
需要预缴增值税的情形有哪些?
1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规定的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
12366每周热点|收藏! 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增值税?
深税君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已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的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该行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需要抵减的税额,未抵减完的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要点梳理
1.一般计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9%)×3%简易计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二)预缴时间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填写《增值税预缴税...
【涨知识】一文梳理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四种情形
申税小微您好,如果您公司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今天,申税小微梳理了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四种情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提供建筑服务1.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规定的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
一文梳理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四种情形
答:如果您公司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今天,小编梳理了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四种情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提供建筑服务1.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规定的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七)
按照上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按差额计税预缴税款,并可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目前在操作层面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计税与开票不衔接,差额计税,全额代开,意味着实际预缴税款并不等于代开发票上注明的税款。而目前操作中,代开专票时,需要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