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中疑难问题的解答
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上附着免责条款具体内容,或者保险人单独印制的免责条款上有投保人签字或盖章的,应认定保险人已提供免责条款。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内容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如字体大于或等于四号并加粗加黑,应认定为显著标识。保险人仅以格式文本载明投保人收到或知悉免责条款,但未附着免责条款或未提交其他证据证明...
速调静裁秀 |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免赔商业三者险?
可见事故发生后其积极救治伤者,并在医院留下联系方式,主观上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其行为没有扩大本案经济损失,也没有扩大保险公司赔偿责任,因此不属于肇事逃逸。B保险公司辩称,交通肇事逃逸并非商业三者险理赔范围。经审理查明,B保险公司提交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及商业险投保单一份,...
作为车险投保人有风险吗(帮忙投保车险有没有什么风险??)
三、临时牌照车辆一般只办理了短期交强保险,且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请问做别人的投保人有什么风险?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深圳坪山法院: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是否必然免责?不一定!
两保险公司则辩称,发生交通事故后两被告人逃逸,逃逸属于法律禁止性情形,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也将其约定为免责条款,所以保险公司只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履行赔偿义务,在商业三者险内拒绝赔偿。法院判决:“免责条款”不免责坪山法院经审理认为,A保险公司虽然提供了车辆保险单以及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但该保险...
商业车险费率拟限高不限低 免责条款提示有标准
免责条款提示将有标准免责条款是否按照保险法规定进行了“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和“明确说明”,历来是保险纠纷争议的焦点,各地法院对此也有不同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单首页最显著的位置,用红色四号以上字体增加“责任免除特别提示”,对保险条款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
京法网上课堂 | 电子投保车险,到底该怎么“投”?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www.e993.com)2024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司法解释(二)》...
诚信海南 | 车险合同纠纷频发,车险投保时需注意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
投保单与保单合二为一 车险合同不妨变变脸
例如:车险中常见的酒后驾驶、无照开车、肇事逃逸、免赔率、免赔额等免赔事项,保险业内无论如何都认为应该免赔的,但只要投保单投保人未签字,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司法实践中就被认定为“不行”。这不仅给保险公司带来个案的法律风险,更可能给保险公司带来道德风险的隐患。
买电话车险网上车险别大意 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敲警钟
通过投保单可知保险公司对于案涉被保险车辆属于非二手车续保是明知的,但被告公司在投保单中车辆验证情况标记为“免验车”,同时在出具保单时也仅记载被保险车辆号牌号码为车辆发动机号后六位,足以证明被告公司在接受投保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原告举证的微信聊天记录初步证明其在投保时提供的车辆信息是真实的,并无伪造...
电话车险低价竞争暗藏指定条款陷阱
张向方表示,保险公司在作出特约条款时必须履行说明义务,投保单上必须有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维护保险合同严肃性的要求,维护被保险人合法利益。不过,上海车险业务现行“见费出单”制度,为个别保险公司误导客户提供“便利”。根据相关要求,车主只有在支付全额车险保费之后,上海车辆联合信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