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影响民商事合同效力的因素判断
对于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相关的纠纷,应以2021年9月3日为时间节点区别对待:该时点之后订立的合同应认定无效;该时点之前的相关合同,不应简单否认其效力,应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结合案件事实予以认定。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合同无效的,当事人请求依照合同约定交付财产或支付对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
《民法典》“合同无效”法条汇总
《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5种情形,即:(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上述第1项情形,《民法典》施行后不再作为合同无效情形,而是合同可撤销情形;第2...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界定——《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其五,强制性规定如果仅仅是规范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合同的订立行为或者合同的内容,则该种强制性规定不应当导致合同无效,属于《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但书”条款规定的情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旨在规制合同订立后的履行行为,当事人以合同违反强制性规定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
第一条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释合同条款时,应当以词句的通常含义为基础,结合相关条款、合同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参考缔约背景、磋商过程、履行行为等因素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对合同条款有不同于词句的通常含义的其他共同理解,一方主张...
【法官说法】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背靠背”条款是否...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排除发包人与承包人恶意串通损害分包人利益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背靠背”条款应为有效。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主要指工程价款的计价方法、计价标准等与工程价款数额有关的约定,而“背靠背”条款并非与工程价款数额有关的...
王司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下以物抵债的规制解读
2.流质/流押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28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对抵债财产拍卖、变卖、折价以实现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抵债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部分...
民法典第三编 合同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曹守晔:《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吸收原《合同法解释(二)》限缩违法无效范围的规则,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对于司法实践而言,如何理解和把握这类高度抽象、既不明确也不具体的但书条款,的确是一大难题。此问题涉及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参照适用的范围
民法典对参照无效合同约定条款的范围进行了限缩性规定,明确了参照适用的范围仅限于“工程价款”,不包括其他条款。也就是说,参照合同约定结算一般是指工程价款的计价办法、计价标准,而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节点等内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不属于参照适用的范围。这是因为合同无效情形下,...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起草工作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对于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案件,在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具有溯及力或者民法典未作实质修改的情况下,《解释》亦有适用之余地。此外,为帮助各级法院正确理解适用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本文还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合同订立中的第三人责任,预约合同的法律适用、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与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