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案例展播】原告程某某与被告中国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条款责任免除约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8)被保险人接受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变性手术、牙科治疗、牙科保健及非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原告在中国医学科整形外科医院的病历资料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记载:原告“发育呈病态性肥胖,营养过剩”,为此做了袖状胃切除术以及脐...
保险基础知识
只要新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且愿意并能够交付保险费,即可转让人身保险合同,但必须告知保险人。但是,如果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必须经被保险人本人书面同意,才能变更投保人。②受益人的变更。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随时变更受益人,无须经保险人同意,但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人身保险合同复效等待期条款效力的认定
保险法第十九条意在督促保险人公平合理地制定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复效等待期却免除了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属于该条规定的情形,无论保险人是否尽到提示或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均为无效条款。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保险...
【人民法院案例入库案例】人身险保险合同隐性免责条款的认定
与本案争议相关的保险合同条款如下:1.等待期为90天,等待期内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等待期后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案中等待期届满之日为2018年4月22日24时;2.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发生(见7.5)并被医院(见7.6)的专科医生...
人身保险合同中是否应限制单独解除附加险
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朱某在投保时,虽然在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人身保险投保书(电子版)、保险合同回执中均签字确认,但上述文件中均未列明纸质保险合同中关于投保保险的限制解除情形,即“申请解除附加险...
亚太财险因人身保险合同被诉
面对此次风波,亚太财险乃至整个保险行业都应深刻反思,从源头抓起,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产品设计,提升服务水平(www.e993.com)2024年11月29日。同时,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与交流,建立更加透明、公正的理赔机制,让保险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生活的坚实后盾。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清楚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及...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如何认定涉案事故是否属于“意外”?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十二条...
投保理赔遭拒?看贵定法院法官如何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消费者购买保险时,明确自己保险需求,仔细咨询保险公司出售的对应保险,认真阅读审核合同条款,注意险种承保范围,防范营销过程中混淆和模糊保险责任、夸大保险责任、虚假宣传等风险;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签订前,对相关免责条款负有提示、明确说明义务,使投保人更好地理解保险合同条款内容,从而减少纷争。
大连银行业保险业发布调解典型案例
经大连银保调解委调查了解,张某投保的保险产品为家财综合险(主险)和居家责任保险(附加险),其中附加的居家责任保险条款约定:在保险合同载明的房屋内(包括房屋专属的天台、庭院),由于管道爆裂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因此,对本...
2023年保险业监管政策文件汇总
13精解读:银保监会下调万能、分红、投连演示利率,取消“高中低”三档!分红险要披露红利实现率~2023年保险业监管政策——寿险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2023版)对于险企来讲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是产品开发的自查对照内容,对于消费者来讲,也能通过此清单了解一些条款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