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与中山两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通
可在购房发票或收据开立日起三年内提取两次,首次提取需支付房款50%或以上,两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职工支付的购房款;如属于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的,产权人或其配偶可在购房发票开立之日起三年内提取,不受非户籍地购房须在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满六个月后方可提取的限制。
中山公积金:落实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推动“资金直付”
二是对于以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施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政策,产权人或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余额直接支付购房款到开发商账户。三是对于租住住房的,实施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政策,职工可申请将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用于支付租金,一次申请,按月直付。此外,自4月底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
安徽黄山: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首付款
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可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按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时间分两次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购房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全款发票总金额)。本政策自2024年5...
政经谭 | 广州二孩以上家庭公积金提取拟上浮30% 海南首套房公积金...
租住广州市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海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5%10月12日,海南省住建厅公告,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5%。本通...
东莞公积金新政实施!可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
一、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本市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通过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方式购买的、已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备的预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计提总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
东莞发布公积金新政:可提取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多孩家庭租房提取...
获悉,9月1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暂行)》(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加大多子女家庭公积金租房支持力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扩至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以及继续实施部分提取...
重磅新政!东莞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新房首付款!
一、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本市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通过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方式购买的、已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备的预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计提总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
广东中山:加大住房“以旧换新”补贴力度,公积金余额直付购房款
职工一次性付款(含分期付款)购买中山市自住住房,产权人及其配偶可在购房发票或开发商收款收据开立日起五年内提取五次;一次性付款(含分期付款)购买外市自住住房,产权人及其配偶可在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起五年内提取五次,其他事项不变。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拆迁安置房参照执行。
中山公积金创新实施3个“资金直付”政策,为职工购房、租房提供有...
二是对于以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施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政策,产权人或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余额直接支付购房款到开发商账户。三是对于租住住房的,实施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政策,职工可申请将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用于支付租金,一次申请,按月直付。
亿翰今日资讯|四川宜宾:调整优化公积金政策 允许“先提后贷”
该政策包含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首付、调整住房贷款认定标准、阶段性调整贷款利率下限、差别化信贷政策、鼓励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及退税优惠等7项措施。具体措施如实施契税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给予契税100%或50%的补贴;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更为宽松的首套住房信贷政策;以及阶段性调整首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