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从五家金融机构借贷近百万元给男同事,同事还不上致她背上巨额...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南湖法庭庭长杨洁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该案中,结合欠条及银行交易明细可知,陈先生从王女士处借得的款项均为梁女士从五家金融机构虚构借款用途借款所得,故双方之间的借贷行为构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应认定为无效。承办法官提醒,...
青海三部门发文提示网贷“套路”风险,9月来20地金融监管部门密集...
为此,青海金融监管局、青海省公安厅、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提醒消费者警惕网络贷款“套路”,关注多重风险。青海金融监管局进一步阐明,网贷“套路”的风险包括模糊利息费用、泄露个人信息、诱导过度借贷等。网贷蛊惑消费者过度超前消费,诱导消费者在旗下的众多网络平台连环借款、以贷还贷,致使消费者负债超出自身收入水平,还款...
民间借贷不等于职业放贷!江苏一职业放贷人被认定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发布了这样一个典型案例:刘某某与张某之间存在纸面金额达46万元的民间借贷关系,双方闹上法庭后,一审法院认定张某系职业放贷人,依靠放贷谋利,其行为构成非法金融活动,认定涉案借款合同无效。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二审结果,维持一审判决,判决刘某某需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参照LPR利率。对此,...
【案例分享】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遇上电信诈骗,贷款该不该还?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原标题:《案例分享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遇上电信诈骗,贷款该不该还?》
金融监管部门提示:谨防校园贷款连环套、“AI换脸”等新型诈骗手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提示:一是树立正确消费观念,选择正规金融机构,不超前借贷、不通过非正规金融机构渠道借贷。有借款、理财、保险等金融需求的,应通过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获取金融服务,切勿盲目相信广告短信、陌生电话、不明网址、街头广告、“专家大师”推荐等非正规途径。
借款免息,无手续费?网贷“套路”深,当心踩到坑!
一是获取正规融资服务(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金融消费者如有借款需求,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办理。金融机构资质可通过金融监管部门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核实,谨防无牌照无资质的不法机构。二是了解产品重要信息。金融消费者办理贷款业务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注意看清贷款主体、综合息费成本、还款要求等重要信息,特别要警惕诱...
多地金融监管局齐发公告 提醒金融消费者注意防范不良网贷的“套路”
为此,多地金融监管局频频提醒消费者,在办理网络贷款时,要做好审查平台资质、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借款条件、关注真实息费水平、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准确评估自身承担能力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勿要盲目冲动借贷,维护个人良好信用。在借贷前,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办理。金融机构资质可通过金融监管部门官方...
“无手续费”“免息”……重庆金融监管局发布网贷“套路”风险提示
为增强广大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9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发布关于警惕网络贷款“套路”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
法院提醒!远离网络贷款4种“坑”
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提示:金融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避免“以贷养贷”“多头借贷”如有借款需求,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办理。办理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注意看清贷款主体、综合息费成本、还款要求等,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拒绝陌生人共享屏幕要求,避免将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交由他人操作,谨慎...
借款3万3,到手2万9,“砍头息”是否合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应是自有资金。原告出借的3.3万元借款均为向银行贷款所得,而后又将贷款出借给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案涉借款行为符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情形,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虽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却违背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