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币类非法集资案中的利诱性问题,值得研究
再比如民间借贷类非法集资案中,借款人向不特地多数的出借人借款,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还款并支付利息,此种行为中,就是借款人向出借人的保本付息承诺。由此可见,非法集资利诱性提现的本身,不仅仅是保本付息的承诺这个客观行为本身,还需要注意一个基本的核心条件,即此种承诺都是集资人向集资参与人承诺的,最终的...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借款人能被强制执行吗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怎么办?
债务重组不仅可以帮助借款人减轻短期内的还款压力,还能为其长期财务健康打下基础。###五、保护个人权益,避免陷入诈骗在寻求解决债务问题的过程中,借款人应保持警惕,避免落入诈骗陷阱。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借款人急于解决债务的心理,诱骗其参与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高风险活动,导致债务问题进一步恶化。因此,借款人...
批量通知、自助还款、面向百万债务人!这个“云平台”是如何炼成的?
当一位债务人登录平台,借款金额、还款金额等信息一目了然呈现在他眼前,还可分期还款、自定义还款。这背后,人民法院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全面梳理非法集资平台对外放贷情况,形成债务人姓名、身份证号、借款金额等信息清单并导入平台。如果债务人对债务数额有异议,可以在线提出异议,审计公司复核并由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可...
全国人民法院:涉非法集资案件的18条裁判要旨
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必须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严格把握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特别是要准确把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开性、社会性特征。仅向与其具有相对特定关系的个人借款,后因企业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无法偿还借款的,其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山东一民营企业还不上贷款就非法集资,当地一国企竟兜底投资人损失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这个平台,面对非法集资案件百万债务人
当一位债务人登录平台,借款金额、还款金额等信息一目了然呈现在他眼前,还可分期还款、自定义还款。这背后,人民法院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全面梳理非法集资平台对外放贷情况,形成债务人姓名、身份证号、借款金额等信息清单并导入平台。如果债务人对债务数额有异议,可以在线提出异议,审计公司复核并由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可实时...
轻信光大银行分行行长“担保”,3000万民间借贷遭遇非法集资骗局...
在非法集资过程中,杨念忠与陆灿欣通谋后相互配合,利用客户对自己行长身份的信赖,在其行长办公室等处与客户签订相关的借据、担保函和委托代理存款协议,并以行长的身份签字、盖章,承诺许昌光大分行将承担还款的保证责任,系实施共同犯罪的重要一环。而据许昌市当地检察机关曾发布的权威信息指出,杨念忠,1966年11月...
3000万民间借贷遭遇非法集资骗局,法院为何不支持投资者述求?
在非法集资过程中,杨念忠与陆灿欣通谋后相互配合,利用客户对自己行长身份的信赖,在其行长办公室等处与客户签订相关的借据、担保函和委托代理存款协议,并以行长的身份签字、盖章,承诺许昌光大分行将承担还款的保证责任,系实施共同犯罪的重要一环。而据许昌市当地检察机关曾发布的权威信息指出,杨念忠,1966年11月出生,...
人民法院案例库:民间借贷纠纷裁判规则19条
如网贷平台在其撮合的平台用户借款关系中仅参与提供平台、审核信息,其地位应为居间人,而非借款方或保证人,对于借款逾期的还款责任应由实际借款人承担,出借人请求网贷平台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67条、第675条、第676条(本案适用的是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