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堂会审 | 让请托人代为偿还借款是否构成受贿从雅安城市建设投资...
从民事法律规定看,宋某向曾伟表示要代为偿还的180万元款项仍在宋某个人资产账户中,仍属于宋某个人财产;从代持角度看,宋某既没有将180万元贿赂款置于曾伟的直接掌控之下,也没有通过告知账户、密码等方式置于曾伟的间接控制之下。因此,尽管宋某已多次与曾伟约定由其代为偿还180万元款项,并在曾伟的安排下宋某已与杨...
从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伟案说起
主观上,曾伟与尹某某双方对“分红款”的性质具有明确认知,即对以“投资”为幌子、以“分红”作为贿赂标的物的主观认识明确清晰,二人之间并不具有真实投资的意向,仅是以此掩盖行受贿意图。此外,资本之所以能够享受收益,本质就在于其承担了相应的风险,判断某一“投资”是否为真实的民商事行为的关键,在于其承担的风险与...
合伙投资还是借款?法院这样判→
庭审中,被告杨女士辩称,60万元不是投资款而是自己向庄女士的借款,双方实际上是借贷关系,她与庄女士之间不存在投资合作,双方从未就投资达成书面协议,原告庄女士未参与过公司的经营活动。庄女士对此不认可,主张双方是共同出资、共享收益的合同关系。法院审理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根据双方提交的聊天记录,杨女士多次...
借款用于出资后将债务转移给公司,能认定实际出资吗?
出资时未明确款项性质和用途,且在出资后不久即将债务转移给公司,该“出资人”关于依据借款投资自身为实际出资人的主张不成立。阅读提示:在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出资人”从其债权人处所得的借款用于向公司出资的情形并不少见,而如果当事人通过债务转移的方式让公司实际承担该笔债务,那么后续可能各方可能会就该“出资...
最高法院:关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
故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质是民间借贷,而非投资。现按照双方协议约定,事益公司一直迟延履行支付利息的主要债务,付某多次催要,并给予合理期限,但是在合理期限内,事益公司仍然没有履行,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股东借款给公司算不算出资?丨纪小槌说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出资是将财产权转移给公司,成为公司的独立财产,股东因此而获得股权;而出借资金给公司不涉及财产权的转移,借款人仍保留对资金的所有权,公司则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务(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本案中,满月公司向廉某出具借款确认书而非认缴协议书,从而证明该款项系对外借款之...
父亲以儿子名义开账户炒股,685万元转账算投资款还是借款?
父亲以儿子的名义开立了证券账户用于自己炒股,先后向儿子及儿子作为合伙人的企业转账685万元。对于钱款的性质,却两人各执一词,备注“投资款”,但父亲却说是借款,到底应该如何定义这笔款项呢?日前,上海青浦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用儿子名义开账户炒股老陈是一名炒股深度爱好者,儿子小陈是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借名炒股引发纠纷,500余万元转账算投资款还是借款
庭审中,高航陈述2023年1月30日、2023年1月31日,高航向付一东转款两笔共计5027122.68元确实是高航支付给付一东的投资款,转款时备注为“借款”是根据付一东的要求备注的,后高航一直不清楚证券交易的情况,向付一东进行询问时,付一东主动说退款,并向高航出具《借据》。2023年1月30日、2023年1月31日,高...
投资款转为借款获法院支持,福建福清市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福清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汪某某就潘某某的投资款15万元按其向潘某某借款15万元予以确认,有案涉借条、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和潘某某的相关陈述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汪某某通过借条对潘某某享有的相关债权进行确认,是其双方的意思自治的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故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由于案涉借条中未约定还款期限,故...
“借”给国家工作人员钱款投资本人项目获利如何定性
二、“借款投资”系利益输送的道具,项目收益是贿赂标的物有一种观点认为,乙“借”给甲100万元本金用于投资项目,在主观上是抱有一种“亏损算自己的”心态,是否意味着其仅仅在100万元范围内具有间接行贿的故意,即若项目发生亏损,可将亏损部分认定为贿赂数额,若项目未亏损,则证明行受贿犯罪尚未具体实施,不宜认定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