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票据实操:中国银行新一代商业汇票背书转让,新手必读
首先插上经办U盾,打开中国银行企业网银,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银行新一代商业汇票背书转让接下来点击新一代商业汇票-流转-背书申请,已持有在户的所有等分化票据,都会在列表中显示出来,选择需要背书的等分化票据,这里的金额,可以手动输入票据包金额以内的任意金额,根据实际背书需要来填写。中国银行新一...
景津装备:票据背书转让用于支付采购或工程款项等不体现在现金流量...
金融界5月16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景津装备提问:请教一下,公司采用票据背书支付货款不影响经营现金净流量,只有用票据背书支付工程款才会减少经营净现金。公司23年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新增合计4.92亿元,减去现金流量表里的购建固定资产现金支出1.17亿元,等于3.75亿元,也就是说公司23年使用票据背书支付的工程款大概是...
最高人民法院:票据空白背书补记的效力认定
《票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因此,票据法本身对于票据权利的转让并未限定在背书行为,未经背书的空白票据的交付仍然可以使持票人获取合法汇票权利。《票据纠纷规定》第四...
晶盛机电: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与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
公司回答表示: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与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财务数据统计口径,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为期间数据,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为时点数据。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作者:公告君...
科技赋能:关于对新一代票据系统的5点理解,看专业人士怎么说
3、“不可转让背书”撤销新一代电票,不管是不是能等分化的,都会支持对背书时记载的“不可转让”控制进行撤销,原记载人(前手)同意撤销后,票据恢复成可以继续背书转让。之前也许有企业遇到,在ECDS老电票时代,前一家企业背书了一张票,但是误点了“不可转让”,我方签收时若没仔细看,结果一收进来就被系统限制住...
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解析:企业应避免这些常见误区!规避潜在风险
1.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风险较小(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因为银行作为承兑人,到期时会履行支付责任,确保汇票持有人获得应付款项。2.商业承兑汇票的背书:在商业承兑汇票中,每一个曾经背书该汇票的人都承担付款责任。因此,接受商业承兑汇票时需特别谨慎,尽量避免签收商业承兑汇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上海高院:2023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
该汇票经背书转让、贴现后,由被告丙银行将票据转贴现给被告丁银行,被告丁银行又转贴现给原告甲银行。现票据流转阶段为“提示付款已确认拒付”。2019年5月,相关监管部门对乙银行实行接管。2019年7月13日案涉汇票到期后,原告在电票交易系统提示付款被拒付。同年7月,原告收到乙银行支付的案涉汇票80%的票款1600...
以案说法--说说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那些事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票据具有无因性,票据一经签发,权利义务关系即产生,而与原因行为相分离,原告作为持票人已提供记载事项完备,背书依次、连续的票据,无需另行证明自己与乙公司依何种实质的原因关系而取得债权。
海口中院发布10起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
以郑某勇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所有人为李某;李某对橙园合作社出资款,由李某先后向合作社汇入30万元,并按与郑某勇约定确定为获取30%的股权;橙园合作社成立之日起,李某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李某可以随时要求郑某勇将其代持的股权或部分转让给李某或李某指定的第三人,郑某勇应在收...
敦煌法院:汇票记载“不得转让”,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是否享有票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出票人签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收款人取得汇票后将之背书转让的,该次背书以及后续发生的一系列背书行为均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该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享有票据权利,故E公司不是案涉票据的权利人,不是本案的适格主体,不具有涉案票据的追索权,依法驳回了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