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制度的体系解释
依据第11条的规定,“户籍关联”“稳定权利义务关系”和“土地保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三大核心特征,亦是在开展成员身份确认时必须同时考虑的三大核心因素。这三大因素呼应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渊源和现实职能,回应了之前关于成员身份确认的理论和司法实践争议,有利于“避免因较为宽泛、弹性的规定可能导致成...
第三轮土地承包时间已定,哪些情况将收回土地?有啥新变化?看看
第四种情况是拆迁、征收。近年来,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一些老旧的乡村面临全面规划、拆迁、征收等情况。如果农民的承包地因这些情况需要被征收,他们可以依法获得相关补偿和安置,同时承包地也将被收回。除了以上几种情况,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主体和农户私自改变种植用途,用于非农业生产,那么村里也会依...
明确了!第三轮土地承包时间已定,这4种情况土地将被收回!
若土地已流转至他人手中,则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不再享有该土地的直接承包权,而是由实际使用人继续承包,这相当于原承包人手中的土地被“收回”,但实质上是权属的合法转移。图片图片由AI生成二、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在农村社会变迁中,有一部分农民通过自身努力在城市安家落户,其子女也适应了城市生活,不再依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_霍邱县人民政府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五条??房屋征收...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政策解读
(八)注意事项1.本办法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临时过渡费等具体补偿补助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公布。2.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口已经全部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其剩余的集体土地未转为国有,并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因建设需要使用该土地时,参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补...
耕地保护知识100问_科学普及_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也是农民增收、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严格保护耕地、依法依规用地至关重要(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为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方面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加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土地知识、用地政策等了解掌握程度,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印了《耕地保护知识100问(2024年)》。
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291白新线改建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1)依法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2)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3)其它依法不予补偿的房屋。3.被征收房屋的补偿,由选定的评估机构根据估价规范进行评估确定,但不得低于《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征收洋浦疏港高速项目用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发布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2023年第36号公告 商州区耕地保护专项审计结果
4.两部门相互推责导致土地行政执法事项未开展因商州区农业农村局与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商州分局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七十八条理解不同,就村(居)民占用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的违法行为执法主体存在异议,认为不属于各自的职责范围而为对方执法职责,导致商州区辖区内自2020年以后村(居)民建房占用土地行为失去...
关于合同纠纷的11个实务问答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当然,实践中情况纷繁复杂,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认定合同当事人,如是否构成债权转让或债务承担;在债务承担的情形下,还应结合当事人的约定判断是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还是免责的债务承担。2.催收公告能否使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起死回生”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文...
国家开始强制收回农村土地,农村这四种人要注意了
四、土地确权手续没有完成的农民根据国家的规定,2018年土地确权将结束,如果农民的土地没有能够确权,也没有获得任何审批手续,那么农民的土地也有被收回的风险,其利益也难以得到保证。打开网易新闻查看精彩图片因此,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注意国家政策,按政策办事,否则白白给自己造成损失,那可就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