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布最新失业保险金标准!5月1日起执行!
(一)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8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90元。(二)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
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全面上调 最高涨了234元
特别提醒: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辽宁政务服务网、掌上12333APP等渠道进行线上申领;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线下办理。来源:沈阳市人社局
沈阳市和平区:深入探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发展路径
中新网辽宁新闻5月15日电(汪博)沈阳市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以“关爱退役军人、关心生活状态、关注困难诉求”为出发点,创新思路、主动作为,不断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全方位、多渠道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5月1日起调整
沈阳市最新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8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90元。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
沈阳5月1日起执行!这笔钱有调整
一、核定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一)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8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90元。
沈阳市“就”在金秋“职”面未来秋季大型招聘活动启动 提供近800...
本次活动由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中共和平区委组织部主办;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道党工委(太原街商圈党委)承办(www.e993.com)2024年9月18日。招聘会共邀请53家企业参会,涵盖互联网科技行业、教育培训业、医药医疗业等行业,提供就业岗位近800个,面向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退役...
辽宁社保新政策:养老、失业与医保的全面优化
这一福利标准并非适用于沈阳市所有辖区,仅在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以及苏家屯区的失业人员可以按照此标准领取。相比之下,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以及康平县的居民所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设定为1615元和1710元人民币,这一差异性规定需得到公众的关注并加以理解。在...
【关注】沈阳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记者11月21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沈阳市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本次失业保险金调整从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83元调整到1539元;累计缴纳...
精准施策 沈阳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近日,沈阳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我市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准施策,解决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失业人员等群体的基本生活。《通知》中明确,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累计缴纳失...
沈阳市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8批)
举报电话:22539041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3日沈阳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公地址、电话序号县区地址办公电话1和平区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2沈河区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24843636-3173铁西区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