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权限依据】亳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职责权限依据(2023年版)
予以许可的,向水路运输业务申请人发放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并为申请人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运证件;向船舶管理业务申请人发放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件。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6省交通运输厅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推进国内水路运输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以及《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等证书电子化,加强水路运输经营者和船舶相关证照信息共享。”五、将第十八条中的“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修改为“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六、在第二十二条中的“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应当随船携带《船舶营业运输证》”后增...
铜陵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收缴有关证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29对未按规定办理船员服务簿变更手续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条:违反...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
推进国内水路运输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以及《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等证书电子化,加强水路运输经营者和船舶相关证照信息共享。”五、将第十八条中的“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修改为“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六、在第二十二条中的“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应当随船携带《船舶营业运输证》”后增...
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3号
(五)需要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已按有关规定办理;船舶载运的污染危害性货物同时属于危险货物的,其货物所有人、承运人或者代理人可将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和危险货物申报合并办理;对于过境停留的污染危害性货物,免予办理货物适运申报。第二十三条船舶进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的条件:(一)拟进行过驳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9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
(一)水上水下活动已依法办理了其他相关手续;(二)水上水下活动的单位、人员、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三)已制定水上水下活动的方案,包括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四)对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五)载运货物的船舶,符合安全积载和系固的要求,并且没有国家禁止入境的货物或者物品;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按规定已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六)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的条件:...
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附2014年修正本)
第十三条购置外国籍船舶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购置人、承租人应当了解船舶的船龄和技术状况,并按下列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一)购置或者光租外国籍一、二、三类船舶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提出增加运力的申请,并报经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五)载运货物的船舶,符合安全积载和系固的要求,并且没有国家禁止入境的货物或者物品;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按规定已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六)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的条件:...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应当通过全国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核发,并逐步实现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第十四条除购置或者光租已取得相应水路运输经营资格的船舶外,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应当经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向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