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一条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第二十二条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
2025年“新土改”最新情况,耕地保护新规执行!
综合以上内容来看,在2024年,国家针对农村土地方面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新规,在系列治理政策的落地之下,农村耕地的保护也将上升一个新台阶。而对于我们农民来说,涉及到土地承包方面,在今年正式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当土地二轮承包到期之后,还将继续延长30年的土地承包期,并且会以省为单位展开农村...
是经济林,还是零星果树? “叶县强拆果园”补偿标准存争议
7月19日,河南省司法厅答复称,33号文中关于“在土地规划中用途确定为林地的,其中果树类和林木类中属于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的规定,随着豫林经[2017]2号文件在2020年废止,已经失效。河南省司法厅答复中提到...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六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
经调查确认,1987年开始,举报人在承包的耕地里“插条”培育树苗,3年后举报人自行挖走出售。即使有部分苗木遗落,到1991年或1992年时也还是苗木,达不到树木标准,因此不涉及“砍伐林木”问题。二是关于“林地被征用,举报人未获补偿”问题。2012年,因土地权属依旧为村集体所有,所以区政府哈南工业新城开发被收储为国有建...
最新通知!关于南充征地补偿标准公布!
一、认真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一)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其他相关补偿标准制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拟定,并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查平衡,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公布实施。县(市、区)人民...
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奋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二)聚焦“关键要素”,统筹推进财政纵向补偿江西结合省情,聚焦森林、湿地、耕地、渔业、流域资源等关键环境要素以及鄱阳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不断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持续推进国家南方“生态屏障”“鱼米之乡”建设(www.e993.com)2024年11月21日。深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近年来,省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近7亿元,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国有林国家补助10...
土地承包最新消息!两种情况终止承包?发钱了!每亩补贴2400元?
为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产能,国家明确提出将高标准农田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亩2400元。据了解,国家将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以及具备水利灌溉条件的地区耕地建造成高标准农田。随着中央一号文件的正式下发和一系列土地承包政策的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大势已定。这些政策不仅为农民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土地经营预期和实...
广州市政策文件库
(二)承包区外耕地种植的面积;(三)已被征收、征用、收储的耕地,未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擅自耕种的。(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第五条每年区财政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遴选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最高按现代设施农业项目总投资的1/3给予补助。对已获得国家、省、市扶持的项目,区财政给予最高1:1配套...
事关土地!河南最新发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其中提到,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非农业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存储、利用等作出安排;建设单位应当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进行剥离,并运输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存储或者利用区域,用于新开垦耕地、...
事关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宅基地……河南最新发文!
关于农用地专用和土地征收——●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报国务院批准。●超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如实记录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