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资讯】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水力发电取用水适用税额,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办法实施前水资源税(费)征收标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界河水电站水力发电取用水的适用税额,按相关省份中较高一方的水资源税税额标准执行。第十五条纳税人取用水资源适用不同税额的,应当分别计量实际取用水量;未分别计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JT&N观点 | 越南矿业投资法律政策简析及风险提示
越南矿产资源种类丰富,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在内的50多种资源。能源矿产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和天然气;金属矿产则有铁、铬、铝、铜、镍、铅、钛等矿种;非金属矿产有磷灰石、硫化矿和高岭土等。越南稀土资源潜力巨大,拥有全球第二大稀土矿床——东保稀土矿,但目前开发程度较低,尚有较大潜力可挖掘。丰...
三部门联合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
当销售矿产品与计征对象不一致时,矿业权人应将实际销售矿产品的销售收入转换为规定计征对象对应的销售收入,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产品销售数量×矿产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转换系数,转换系数可适时调整,具体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按转换系数参考标准确定。对于地热、矿泉水等矿种,矿产品销售收入=实际采...
专访李显冬:矿产资源法修订难在何处
李显冬:矿业权收益分配制度决定着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好矿产资源。矿业权收益分配制度的构建也是我国矿业权制度的重要一环。然而,我国的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却存在着权益关系不明、重复征收增加矿山企业负担等问题。矿权收益制度改革方面的讨论,最早可追溯至1986年矿产资源法诞生,先后提出矿业权制度以及“招、拍、挂”,...
矿产资源法难改,土地财政再现
壹||这一次修订所说的恢复“申请在先”,其实仅仅是为了强化法律意义上的空白区内战略性矿产资源的探矿权的申请,也就是仅指在矿区范围内未进行过矿权登记的地区内,进一步勘查战略性矿产资源(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贰||有关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的体系设置、税费性质、功能定位等方面的争论始终未能停歇。如何整合“税、费、金”制度似乎...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
(二)销售的矿产品与财综10号文计征对象不一致的,矿业权人应将实际销售矿产品的销售收入转换为规定计征对象对应的销售收入。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产品销售数量×矿产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转换系数。转换系数适时调整,具体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按转换系数参考标准(见附件)确定。
【老丁解税】 注意:这8项业务也应该按加工劳务缴纳增值税!
上述规定,和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实质上是一致的,即印刷企业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标准图书,按销售图书征收增值税。05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6号的规定,企业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安永岳蕾:绿色税制是推动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工具
绿色税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环境保护税,即对污染环境的行为或产品征收税费,如废气、废水排放税,固体废物处理税等;资源税,即对开采自然资源的行为征税,如矿产资源税、水资源税等,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消费税,即对某些高污染或高能耗产品征收消费税,如对燃油、烟草、酒精等征收的消费税;车船税,即对...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1.省与市共享税收的分享办法。省与扩权试点县(市)继续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与市地州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川府发〔2000〕4号)规定,对增值税(25%部分)、营业税(不含金融保险业营业税)、个人所得税(40%部分)、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8个税种,省分享比例为35%,扩权试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