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奖励2000元!黑龙江大庆市发布最新防疫公告
3、各行业场所、经营单位要承担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人(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单位疫情防控负总责,组织落实场所、单位的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因行业场所、经营单位防控措施疏漏,造成疫情输入或传播的,将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法律责任。4、“两站一场”、交通...
大庆市防疫指挥部重要提示:各地阳性感染者轨迹最新汇总信息发布...
大庆市防疫指挥部重要提示:截至10月5日8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化市,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及吉林长春市阳性感染者轨迹最新汇总信息公布。与以上轨迹有交集人员请务必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亲朋好友同事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各地公布阳性感染者轨迹汇总信息...
安丘、大庆等16个城市最新公告病例轨迹信息通告,市民朋友若有轨迹...
现将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黑龙江省大庆市、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浙江省杭州市、山东省临沂市、山东省青岛市、山东省烟台市、河北省保定安国市、北京市、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新疆昌吉市、新疆库尔勒市、海南省三亚市、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最新公告的病例活动区域公布如下。
大庆市防疫指挥部最新公告
请符合条件且尚未接种疫苗的12岁以上人群主动接种疫苗,确保应接尽接,构筑全民免疫屏障。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9月30日大庆市防疫指挥部重要提示:国庆期间,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庆,不前往涉疫地区,劝导涉疫地市亲友假期不往来,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不聚...
大庆市中院全国首创诉讼防疫地方标准
本报讯(记者李飞)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省法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要求以及大庆市返岗复工疫情防控要求,在全国法院率先研究制定了诉讼防疫地方标准《大庆法院系统返岗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操作指南》,3月11日起正式实施。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大庆市法院系统根据上级法院和地方政府要求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已...
进一步调整管控措施!大庆市最新公告
大庆市最新公告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22号〕为巩固大庆市防疫成果,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按照国家、省防指有关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大庆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9月22日21时到25日21时,高新区、萨尔图区进一步调整管控措施,龙凤区实行3天过渡期管控措施...
发布最新公告!继续实行管控!| 大庆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信息量巨大!
9月4日19时30分,大庆市举行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大庆市当前疫情形势严竣,经市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发布第17号公告,暂定从2022年9月4日21时继续实施临时管控措施5天。截止9月3日24时,全市现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3例,其中普通型6例,轻型6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85例,已解除医院...
最新!事关防疫→
最新!事关防疫→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人民群众有序就医工作,引导发热患者有序就诊,现将我市发热门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谢谢您的配合!
继续在主城区实行5天临时性管控!大庆市发布最新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紧急寻找与确诊病例同轨迹人员的公告,具体如下:根据全市最新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遏制疫情蔓延发展,现排查:2022年8月25日9:40-10:45分,唐人中心8号楼美信佳超市行动轨迹的人员。2022年8月26日8:40-9:40分,唐人中心8号楼美信佳超市行动轨迹的人员。
居民恢复有序流动!大庆市发布最新公告
大庆市发布最新公告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23号〕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按照国家、省防指有关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9月26日0时起,高新区、萨尔图区、龙凤区进一步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