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政策系列-第十篇 广东省2022年残疾人年审热点问答
(2)2018到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调按2017年的征收标准进行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降至2017年当地征收标准。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2017年当地征收标准的,可按其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保障金。此外,各地已实施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执行。根据粤财社〔2018〕219号文件规定...
2023年残保金最新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小微企业一定要重视!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政策依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
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残保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为残保金征收设立的非税汇缴账户按照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应予撤销,并办理销户手续。在上述期间划转、整合及转企的事业单位欠缴的残保金,由改革后单位负责补缴。省级行政机关、团体、其他事业单位欠缴的残保金,由其在现有经费渠道内调整结构解决。经本次催报、追缴仍不缴纳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
残保金最新优惠政策出台,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取消了财税201718号文件中“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的限制,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利好政策。三、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四、合理认定...
定了!5月征期延长!社保新规+个税减半+残保金减免
2023年5月份征期截止到18号,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5月有以下几件大事,我们先来看一下吧:(1)定了!5月征期延长(2)不延期!5月31日前必须完成企税汇缴!(3)3项社保新规!5月1日起执行!(4)小型微利企业100万以下所得税负5%!(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征至2027年底!工会经费继续返还!延长...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二十)其他应交款项目年末数年初数水利基金3,075,634.40149,388.19教育费附加-1,904,591.94-933,022.98河道管理费151.03250.00残保金2,148.000.00其他26,316.4568,395.26合计1,199,657.94-714,989.53(二十一)其他应付款年末数年初数597,507,225.06397,463,626.321、年末余额中...
关于2022年许昌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
(三)2022年有关审核和申报征收事项按照此公告执行,如有政策变化以通知或文件为准。(四)自公告之日起,用人单位可向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相关事宜;向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申报缴纳残保金相关事宜。
2020年9月热点问题汇编
5.残保金目前有什么优惠政策?答:《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
公司经营第四年,忽然发现要缴纳“巨额”残保金,如何破?
残保金优惠政策当然,还有个优惠政策,符合条件也可以不交。财税[2015]72号第十六条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财税[2017]18号规定将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
残保金新政: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的“企业”口径
二是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小陈税务补充1按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和国务院的新闻稿,小微企业:是指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没有其他要求。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