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吗?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四部门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
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17号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清单。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4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idthinktank/)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
1.企业应按照“附件3: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的要求提交证明材料。2.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应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具体形式及内容见信息填报系统中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海关、税务部门做好清单内企业的主动服务和日常监管,如发现企业...
...完善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领域...
要引导企业积极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业务和流程创新,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壮大柔性生产、云制造、共享制造、虚拟制造、工业电商等新业态,鼓励开展第三方智能服务,实现更广范围资源优化配置、更深程度生产方式变革、更高水平价值...
三部门:做好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
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25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企业清单。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gymjtax)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4年度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名单制定工作...
1.对于已在《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名单的,可于每月1—10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2.新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9月起每月1—10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不得继续抵减!税务局提醒:2024年,这项增值税优惠已经到期!
同时,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12月31日到期,所以自2024年开始,即便仍有没有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也不能继续抵减了。
关于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将管理方式、享受政策的企业条件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17号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
工信部等三部门明确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25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工业母机...
先进制造业企业加计抵减,不可抵扣的进项需转出
例:如先进制造业企业同时符合财税〔2023〕25号政策规定,就可以选择“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政策。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汇总:1.生产性服务业: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1号)第三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