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承储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有关税费的优惠。第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骗取、挤占、截留、挪用地方政府储备粮贷款、贷款利息或者相关财政补贴。第九条鼓励科研机构、承储企业等组织和个人开展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储备粮安全管理水平。第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
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依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和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中央和地方部分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以下简称商品储备业务)有关税收政策明确如下:一、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
严查个体户!刚刚通知!即日起,个体户征税方式大改!
1、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
官方通报“K225次列车挤不上”;江苏一工厂突发爆炸有人员伤亡;MLF...
两部门:在上海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2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
严查个体户!税局刚刚通知!个体户征税方式大改!
1.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
严查个体户!个体户征税方式有变!
1、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www.e993.com)2024年11月18日。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
江苏省人民政府 政府文件 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市、县(市、...
江苏省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
1﹒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实施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 政府文件 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
(二)积极落实国务院“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省级,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也可享受”的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提出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细则,推进政策落地落实。(省税务局牵头,省财政厅、科技厅等参与)...
江苏省“房土两税”免征政策再延半年 预计减税超40亿元
人民网南京2月2日电据江苏省财政厅消息,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实际并兼顾财政可持续的基础上,江苏省政府决定将相关困难行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再延续半年,并作为江苏促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42条政策的头条,预计将为市场主体免税超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