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解除纠纷的类案裁判规则(三)|约定|保险|投保人|违约方|...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由于...
岳阳市君山区滨江路西延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超详细!香港保险投保人、受保人、第二持有人变更流程实操!
1)持有人的直系亲属2)安盛:第三个保单年度完结后可设定以为后备受保人(投受保人为非同一人)3)保诚: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完结后可设定4)宏利环球货币产品:投受保人为同一人时,可同时设置保单继承人和后备首保人。变更给谁(一)投保人/保单持有人:1.成年人保单(新持有人与原持有人的关系)1)直系亲属(...
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告知患病情况为由拒赔...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但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这二年即通常所说的“不可抗辩期”。不可抗辩期制度旨在督促保险人缔约时认真审查被保险人风险情况,并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二年期间的经过予以确定,同时也防止保险...
权威释疑丨解答疑难问题关键法宝—法答网精选问答(合同篇一)
如果保险合同对于保险人放弃代位求偿权附有条件,比如预约保险合同中约定申报的货物数量达到一定的量后,才有权要求保险人放弃对投保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投保人对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抗辩,也要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另外,虽然在保险人没有代位求偿权的情况下,可能存在承运人与货主联合骗保的道德风险问题,但该风险...
《社会保险法》修改的点与面
一方面,该法通过授权条款设置的一些制度业已成熟,需要在法律中予以明确;另一方面,该法确立的一些制度呈现已不再适应当前实践需求,亟需修订或废止(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2023年9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式公布,“《社会保险法》修改”被列为第二类项目,即“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有鉴于此,本文拟在...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1、投保人可自主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目前国内2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均获准“交强险”经营资格。投保时应如实填写保单,并提供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交强...
审理交通事故纠纷裁判观点汇编第二辑:保险赔偿与免责事由
(二)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审查要点涉营运车辆保险责任案件中,保险公司可基于车辆使用性质发生改变,且被保险人未通知保险公司的行为违反保险合同约定而进行抗辩主张免赔。同时,保险公司也可依据《保险法》第52条即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来主张免赔。对此,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从重要性、持续性和不可预见...
21解读|惠民保经营规范二度征求意见
一是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二是未根据保险责任严格进行理赔核算,拖赔惜赔,不合理拒赔;三是未根据经营回溯结果及时调整减少偏差;四是保险费率厘定缺乏必要的数据基础;五是夸大宣传、不当承诺、误导投保人;六是冒用政府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冒用惠民保名义宣传销售其他保险产品;...
互联网保险中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及程度
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其中,“应当”一词表达了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应为积极、主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