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诺言》走红的郭有才侵权了吗?律师:需征得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以上行为均应当征得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若未经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正当理由的,则涉嫌侵害他人著作权。关于郭有才的作品中未标明原作者的情况,余龙称,即便是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合理使用情形的,也应当标明作者身份。根据《著作权法》第24条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
2024年秋江苏开放大学著作权法第一次作业参考试题与答案
A、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事实行为,不需要作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B、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合法行为,要求作者具有民事权利能力C、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作者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D、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合法行为,不论作者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正确答案:5、作为著作权客...
在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中,赔礼道歉有哪些适用条件?
当受害人为自然人、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精神痛苦或声誉损害、行为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这三项条件同时具备时,赔礼道歉方可在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中予以适用。在商业维权诉讼中,要严格控制赔礼道歉的适用,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西南政法大学易健雄)附相关链接:著作权法中有关赔礼道歉民事责任的规定我国著作权法...
北京高院:涉未构成作品的文物数据案,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白皮书显示,文物数据面临保护方式和力度不足的困境。对此,北京高院副院长任雪峰表示,北京法院探索完善涉数据保护法律规则,在涉文物数据的相关案件中,对构成作品的数据客体,适用著作权法予以保护;对未构成作品的数据客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数据集合进行保护。此外,白皮书还显示,文物数据面临保护方式和力度不足的困境、...
《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获酬权”引入强制性集体管理组织制度的...
“(1)坚持维护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2)严格审查原告主体资格。要正确区分非法集体管理和集体管理,应该认识到《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著作权法》均对集体管理作出相应的界定,不应为权利人行使权利设置相应的障碍,应从严把握非法集体管理。同时,根据作品的分类和定义,正确区分类电作品和录像制品,统一独创性的认定标准...
郑森|论AIGC生成歌曲的著作权法规制
训练阶段是将含有目标歌手音色特征的训练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从而获取目标歌手相关的、具有辨识度和特色的音色、声纹并存储为模型参数,以备后续调度使用(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在模型内部数据处理加工问题上,由于对原有声音进行了加工改编,可能会落入改编权和兜底性权利规制范畴。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是有作品享有改编权和兜底性权利,然而邻...
AI生成的内容受著作权法保护吗?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案一审...
1、本案系涉人工智能(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第一案,本案一审法院对于AI生成图片是否构成作品、著作权侵权归属以及侵权责任承担等问题做出的裁判,具有重要参考价值。2、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AI已经具备了越来越强的创作能力。文艺工作者在运用AI技术进行艺术创作的同时,也要重视著作权保护的问题,要不断提...
研究丨关于团体标准的著作权保护问题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则在(2018)京0108民初24395号案中认定:“自愿采用的技术性规范,不具有法规性质,在制定过程中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具有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属性,如符合作品的其他条件,应当确认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由此可见,尽管上述判例并非是针对团体标准而做出的,但裁判逻辑都是相同的,即如果团体标准符合“...
来认真讨论下 AIGC 带来的“著作权”问题——AI 创作的内容版权...
一、AIGC能否被认定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第三条将作品定义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因此判定AIGC是否能够被认定为“作品”,一般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考虑:1.是否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2.是否具有独创性;3.是否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4....
北京互联网法院探索为“AI文生图”著作权划定边界
首先,法院确认AI生成物的“美术作品”属性。法院认为,用户利用生成式AI输出图片,即便AI用户未直接动手绘制线条和色彩,依然可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智力成果,落入“美术作品”的类别,而无需考虑“其他作品条款”的必要。在立法者未为此类作品创设全新类别时,法院将它纳入“美术作品”的范围,符合公众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