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拍!武汉世茂嘉年华项目破产拍卖
根据拍卖信息,前述提及的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包括辅助用房(宿舍楼、消防水泵房)、睿选酒店、商业中心、摩天楼、主题乐园等。在建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现处于停工状态。可能存在施工违约金或相关罚款,买受人需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并承担相应款项。世茂嘉年华项目现状,图片来自@丁爸毛毛虫天眼查显示,武汉世茂嘉...
...未来城A区3号地块水街一层1-12号在建工程商业用房(第一次拍卖...
2、该房屋为在建工程商业用房,截止目前尚未验收,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且被执行人黔西南州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虽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但该房屋尚未转移登记至其起名下(仍登记于第三人都匀新德远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若后期涉及需办理过户等手续,存在极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难以缴税、难以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等问题;...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在建工程抵押权在执行中的顺位问题
第二种意见:无论在建工程抵押在先还是在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均绝对优于在建工程抵押权,执行中无需对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开评估;第三种意见: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只能及于地上建筑物,不能及于土地使用权。执行中不区分抵押在先还是在后,应对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价值分开评估,在建工程抵押权先于工程...
在建工程被查封后能否“活封”、复工销售偿债?青岛一项目遇尴尬
最高法指出,对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法偿还债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法院在查封在建工程后,原则上应当允许被执行人继续建设;查封在建工程后,对其采取强制变价措施虽能实现执行债务人债权,但会明显贬损财产价值、对被执行人显失公平的,应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暂缓执行的和解协议,待工程完工后再行变价;无法达成和解协议,...
三味·智享集丨“保交楼”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破产在建工程续建问题...
1、在建工程市场价值贬损。房地产企业因过度扩张、融资不畅、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债务危机极易在在母子公司、关联企业之间传导,企业无力自救。随着经营管理人员离散,在建工程停工后长时间闲置,项目定位、建筑结构等都无法适应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如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资金链断裂,正在建设中...
关于印发《关于本市保障房配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中,不得限制配建保障房住户使用业主共有设施设备等物业,并应明确配建保障房住户对除配建保障房产权车位以外的公共停车位的使用规则及收费标准(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二)按照规定比例配建的保障房建筑面积,原则上应集中布局到楼幢或者单元(门洞);因客观条件无法集中布局到楼幢或者单元(门洞)的,...
在建工程被查封后能否“活封”?青岛同泰华府项目遇尴尬
该项目的全部预售商品房、其他构筑物,被一并以“在建工程”进行估价,最终其总价被评估为7.85亿元。2019年12月,同泰华府项目第一次拍卖,起拍价约为6.2亿元,流拍;2019年1月,该项目第二次拍卖,起拍价约为5.26亿元,再次流拍。而其《竞买公告》均注明,“买受人须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
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方式的57条裁判规则
01、审判实践中,如何把握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和方式等?规则解析:根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1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结算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发包人应当给付结算工程价款之日,根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27条规定确定...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及于土地使用权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中处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关问题的解答》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只能在其承建工程拍卖价款的范围内行使优先受偿权,对该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拍卖价款不能主张优先受偿。实际操作中可对建设工程和土地使用权分开进行价值评估,确定各自在总价值中的比例,然后一并拍卖,拍卖成交...
以物抵债形式建设工程款优先权在执行程序中能否排除抵押权人执行
但是,这一说法的致命问题是其一在建工程/竣工工程均属于不动产,不符合留置权的权利客体必须是东持的要求,其二是留置权以现实占有留置物为前提。因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不符合动产留置权的主要法律特征,不宜定性为留置权。3、优先权说这种观点认为,优先权就是优先权,这一说法在域外立案中已有先例,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