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法同行】债务人与他人串通恶意抵押房产规避执行?法院:无效!
基于上述分析,该院认为韦某甲、韦某乙签订案涉《抵押借款协议》并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属于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被认定为无效。综上,鱼峰法院依法判决:确认韦某甲与韦某乙于2021年6月16日签订的《抵押借款协议》无效;韦某甲、韦某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以内办理涉案房产抵押...
重磅推荐|《无效合同法律实务研究》隋彭生、朱永平著
案例分析一:抵押合同中流押条款无效,能否导致主从合同均无效245案例分析二:女儿偷父亲房产证骗取银行贷款,法院认定冒名签署的抵押合同无效249第六章缔约责任及无效合同之债第一节缔约责任252一、缔约责任概述252二、构成缔约责任的要件259三、缔约责任的适用260第二节无效合同之债263一、无效合同之债的...
民法典:动产虽设立了抵押,仍不能对抗符合3项条件的买受人
一、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设立并不要求办理抵押登记,只要签订了抵押合同,合同生效后,动产抵押权就生效了,但抵押登记依然可以起到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果。(一)法条原文《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简要分析...
此判决书一出,全国的银行都在修改抵押合同!
示范条款:抵押担保优先受偿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二、另外,为避免抵押登记债权数额被固定的风险,建议抵押登记时,加上备注“抵押债...
合同编通则解释涉第三人规定梳理与解读
第二十七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相应的原债务同时消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以物抵...
最高法院:抵押人违约导致抵押权未设立,抵押人应对债权人承···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财富管理|夫妻一方在配偶不知情时将共有房产设定抵押无效??
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应以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为准,认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3、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设定抵押,但未取得该房屋共同共有人、其配偶的同意,配偶一方事后亦对抵押提出异议,故该《抵押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1、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不履行约定义务,造成保证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保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债权最高余额的5%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必要合法的内部或外部的批准或授权;...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五、董事会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全国法院: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50则裁判要旨
02、指导性案例152号:鞍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诉汪薇、鲁金英第三人撤销之诉案裁判要旨: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与他人在另外的民事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放弃其取回财产的权利,并大量减少债权,严重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符合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条件的,债权人对民事调解书具有提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