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6种情形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指导意见,针对“违法行为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当事人已经改正违法行为、配合调查取证的”“涉案的生产经营工具、设备,若其可用于其他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且当事人已经改正违法行为、配合调查取证的”等6种情形,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借鉴吸收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优秀做法,统一制定依法...
长三角三省一市联合印发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持续优化营...
(五)涉案的生产经营工具、设备、设施、场所,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会对相关区域生产生活必需物资供给产生重大影响,且当事人已经改正违法行为、配合调查取证的;(六)符合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情形的。
《沧州市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印发
符合“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无需取得许可或者已经取得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符合适用条件的,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日前,我市印发《沧州市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涉及7个执法领域45项事项,进一步提升执法温度。
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领域轻违法不罚清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和少用...
(二)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的,仍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应当没收或者销毁的生产经营工具、设备以及原辅料、包装物、产品等涉案财物,仍需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六、加强组织保障(...
【法治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应知应会(一)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文公布(附亮点内容解读)
第一节行政复议范围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依据汇总!
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依据汇总!本文汇集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依据,涉及36部法律法规中36条具体规定,条文分别涉及食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5部;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5部;公平交易监督管理法律法规3部;知识产权监管法律法规4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5部;广告监督管理...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
1.行政执法人员提出行政强制措施申请,并经局分管领导批准;2.不符合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的,依法作出其他决定;符合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的,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3.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未到场的,邀请见证人...
人民法院案例库权威案例之行政案件汇总(下)
146.吕某庆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案147.某房地产公司诉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强制措施案148.于某某诉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强制执行案149.王某宾诉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危房拆除决定案150.周某某诉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请求确认房屋强拆行为违法案...
【普法宣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解读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第31条)04.审查期满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行政复议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