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
申请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适用条件为:1.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及相关规划、产业政策及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2.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法登记,产权明晰、无权属争议;3.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到位;4.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用地标准。申请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完善补贴办法,推动“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构建主动发现、精准发放、动态监管的智慧...
安徽凤阳: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的农村居民,给予5万元奖励
以上享受补贴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办理除配偶外的该住房预告登记变更或产权转移登记。上述补贴政策与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或其他人才政策不同时享受。(二)给予退出宅基地奖励。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纳入2024年土地增减挂范围内和...
鼓励放弃、退出农村宅基地!江苏、安徽等地出台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纳入2024年土地增减挂范围内和县房屋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纳入征收范围内的项目,涉及需要安置宅基地的本县农村居民,如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在原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并拆除建(构)筑物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奖励(与货币、房票安置、购房补贴不同...
一地宣布:这类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购房,给予5万元奖励!
安徽凤阳: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的农村居民给予5万元奖励据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委宣传部主办的“中国凤阳”,6月20日,凤阳县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若干措施》包括激活市场有效需求、优化土地出让和规划建设条件、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切实...
江苏南通、安徽凤阳等地发文 鼓励农村居民放弃宅基地进城买房
6月20日,安徽省凤阳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指出,给予退出宅基地奖励(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今年6月20日至12月31日,对纳入2024年土地增减挂范围内和县房屋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纳入征收范围内的项目,涉及需要安置宅基地的本县农村居民,如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在原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
注意了!留好你的“宅基地”
安徽省凤阳县日前出台楼市新政,明确给予退出宅基地奖励。一定期限内符合条件的凤阳县农村居民,如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奖励。江苏省南通市也明确,自愿退出(放弃)农村宅基地进城购房的,给予一定额度的奖补,具体标准由全市各地自行制定。
历史性一刻!鼓励农民卖宅基地,什么信号?
曾经打响我国农村改革第一枪的安徽省凤阳县,这两天又凭实力登上了热搜。涉及需要安置宅基地的本县农村居民,如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在原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并拆除建(构)筑物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奖励(与货币、房票安置、购房补贴不同时享受)。
??楼市疲软,安徽凤阳出新招: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购房,奖励5万元
日前,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官方发布通知,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的农村居民,一次性可得5万元购房奖励。上述规定源于凤阳县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上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为应对疲软的房地产市场,应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包括激活市场...
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
第二十七条征收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及宅基地的补偿安置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但不得低于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宗地地价评估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