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讲堂|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办理的难点及建议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020年,“两高两部”发布的《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在禁捕区域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捕捞的,应当以...
江门海警局连续查处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经查,船上共有船员9名,且均无法提供船舶证件和免休证明,根据伏季休渔相关规定,该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目前,上述涉案渔船及渔获物已被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下一步,江门海警局将持续前出一线,加大巡查频次,通过“严打威慑、政策引导、综合治理”的方式,有效防范辖区海上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好伏季休...
以案释法 | 非法捕捞不可取,贪图小利吃大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内陆水域,违反...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1、项目申请单位具有水产苗种进口、出口认证资格;2、项目品种在农业部品种名录之列;??3、引进品种不影响我省区域内水生动物多样性;??4、引进品种不破坏我省水域环境生态平衡;??5、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质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6、具有专用隔离暂养池;??7、具有扩散跟踪制度;??8、具...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法律规定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微普法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原文)
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西山区新增3个!昆明垂钓区增至90个,在这些地方→
6月27日起可办理捕捞证,限定区域内捕捞限定鱼类据了解,渔民可在抚仙湖水域范围内捕捞。其中,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出入航道南北或东西两侧300米范围内及尖山小学周边区域(以北300米、以南500米、以东1300米水域范围)禁止捕捞。同时,捕捞需办理许可证。
深圳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
1.申报专项条件:(1)申报单位拥有农业农村部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文件,并已纳入我市渔业统计核算;(2)改造或者购置渔船的船龄需在15年(含)以下,进口带捕捞配额的远洋渔船和购置远洋渔业辅助船不受船龄限制;(3)渔船买卖双方企业存在股权关联关系的,扣除股权占比等比例的资助金额;...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十条申请养殖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二)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渔业养殖技术规程的要求;(三)有与渔业养殖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一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养殖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是否提交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的意见。
公安部公布8起危害生态安全典型案例
央广网北京4月15日消息(记者王迟)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昆仑”“春风”等系列专项行动,对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震慑态势,有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