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访获罪”,陈春薷八年申诉终获清白
“2004年到2016年,漫漫十二年,人生大轮回,风餐露宿,艰难度日,担惊受怕,绝处求生,我时常劝陈春薷,此案判后,拥抱迟来的正义,不再举报,不再执著,放下过去,展望未来。法律保卫和平,公正达致安宁,愿司法此刻通往正义,陈春薷由此开始新的生活。”这是陈春薷的辩护律师在陈春薷涉嫌诬告陷害罪案件再审辩护词的结束语。
河北银行职员举报领导被判刑 再审宣告无罪
10月28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件进行了第二次宣判,事件主角陈春薷被宣告无罪。职员举报领导经济问题陈春薷于1986年进入河北省唐山市农业银行工作,后因与领导产生矛盾,被调到该行下属储蓄所,此后不久,陈春薷开始举报该行领导经济问题。判决书显示,自2004年5月以来,陈春薷多次向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举报她所在...
河北一银行职员举报领导获刑:申诉8年,罪名洗脱两次终满意
此后,陈春薷第二次上诉,案件再次被发回重审。2009年9月26日,丰润区法院第三次判陈春薷有罪,判刑一年半,罪名变则更为“诬告陷害罪”。两次再审:对第一次无罪判决不满被判“诬告陷害罪”后,陈春薷第三次上诉,唐山中院2009年11月16日驳回其上诉。2010年1月29日,陈春薷刑满释放。出狱后,陈春薷继续申诉。“我...
女子举报领导贪污被判诽谤 申诉四年获彻底无罪
陈春薷专访人物:陈春薷,女,1962年出生,唐山人。专访背景:2004年5月起,中国农业银行唐山市丰润区新城支行职员陈春薷开始向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唐山市检察院等部门举报其领导涉嫌经济问题,2008年12月,法院以犯诽谤罪判处陈春薷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结束后,陈春薷走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8年下来,案件历经三次发...
唐山银行职员举报领导贪腐反获刑一年半
对于行为后果方面,被举报人从县银行调动到了市银行,职位升了,没有负面后果和恶劣影响,对司法机关的影响检方并未举证,因而即便陈春薷的举报存在个别不实之处,也未达到“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程度,因而不应认定陈春薷有罪。不过案件仍几经反复,在经历了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再一审,再上诉,再发回重审;第...
举报领导经济问题 唐山一职工被判诽谤罪
陈春薷认为,丰润区公检法在办理她的案件中涉嫌滥用职权、枉法裁判(www.e993.com)2024年7月4日。她依法上访,丰润区公安机关滥用职权抓捕她;她向丰润区检察院依法举报单位领导涉嫌经济犯罪问题,检察院先是做出了调查报告,认定不构成犯罪,而后又作为她的案件的公诉方起诉她涉嫌诬陷罪,“这相当于,它既是参与者又是裁判者”。
河北银行职员举报领导获刑:申诉8年 罪名洗脱两次
此后,陈春薷第二次上诉,案件再次被发回重审。2009年9月26日,丰润区法院第三次判陈春薷有罪,判刑一年半,罪名变则更为“诬告陷害罪”。两次再审:对第一次无罪判决不满被判“诬告陷害罪”后,陈春薷第三次上诉,唐山中院2009年11月16日驳回其上诉。2010年1月29日,陈春薷刑满释放。